医疗机构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开展组建医疗集团试点工作,创新乡镇卫生院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开展托管改革试点,以实现全市医院管理、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和医疗人才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全面开展托管改革积累实践经验。

二、托管原则

按照“全面帮扶、分批推进、资源共享、提升服务”的原则要求,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建设与发展接受托管医院的管理、指导和扶持,托管医院享有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分配权,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托管期限与目标

(一)托管期限

从203年7月日起—206年6月30日止,托管期限三年。

(二)托管目标

、托管医院与市卫生局签订《托管目标责任书》,通过托管,探索市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的模式和经验,增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后劲,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水平,实现托管双方的共同发展。

2、力争通过3年的托管,使被托管卫生院达到甲级乡镇卫生院标准、平均每年医疗业务收入比上一年度增长不低于20%,在全市同级卫生院中综合排名达到前列,力争成为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职工满意度达95%以上。

3、加强被托管卫生院一级科室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急诊科、儿科、中医科、外科等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发展-2个特色科室。在人员培训方面重点扶持,满足群众医疗服务要求。

4、提高被托管卫生院预防保健管理与服务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完善一级预防体系,逐步建立市乡健康信息网络与平台。

四、托管内容与形式

(一)托管内容

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行政后勤管理等3个方面。

(二)托管形式

、被托管卫生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在原“卫生院”的基础上,加挂“医院分院”的牌子,坚持“五不变”:

()机构性质不变。被托管卫生院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机构性质保持不变,所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不变。

(2)人员身份不变。被托管卫生院人员的编制身份和隶属关系保持不变。

(3)资产关系不变。被托管卫生院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保持不变。

(4)享受政策不变。被托管卫生院与托管医院各自所享受的物价收费政策、新农合及医保报销等政策保持不变。

(5)投入体制不变。被托管卫生院享受原卫生院各项政策性的一切权益,以及政府对卫生院的财政拨款和上级各项卫生经费投入政策保持不变。

2、实行“五统一”管理。

()资产管理统一。托管前,对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实行清产核资,资产统一交由托管医院全权接收,由托管医院进行建设和管理。托管医院要保证托管期间资产的保值增值,托管医院享有对被托管卫生院“人、财、物”的自由调配权和自主经营权,不得产生新的债务。

(2)业务管理统一。由托管医院对被托管卫生院提出管理目标、派驻管理技术人员,被托管卫生院作为一个二级单位对托管单位负责,接受托管医院的管理与考核,同时接受市卫生局及相关上级业务单位的检查与指导。

(3)人事管理统一。被托管卫生院院长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人选由托管医院考察后推荐,报卫生局任命。托管医院与被托管卫生院院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被托管卫生院的中层干部由托管医院在卫生院职工中统一竞聘产生。

(4)财务管理统一。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其财务在实行清产核资后统一移交托管医院,由托管医院进行管理。

(5)药品管理统一。被托管乡镇卫生院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零差率销售。

五、试点单位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成效,决定先行试点由市一医院托管姚家店镇卫生院、市中医医院托管陆城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六、托管任务

托管医院在履行托管职责期间承担以下托管任务:

(一)统一管理。为被托管卫生院引入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医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制定卫生院的内部分配方案。全面行使对被托管卫生院的统一管理,负责被托管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被托管单位所辖村级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人才下派。托管医院负责被托管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及行政后勤管理人才的选拔和配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托管医院必须派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被托管乡镇卫生院工作,且被派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一定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下沉。在派出人才的基础上,加强对被托管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搞好“传帮带”,加强业务培训,同时搞好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和业务培训。根据乡镇卫生院的需要,不断派出医疗专家到被托管卫生院进行会诊、坐诊、技术指导,加强巡回医疗,派驻医疗队,提高对乡镇农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水平。

(四)双向转诊。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双向转诊制度,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资金扶持。根据被托管单位的运行情况,加大资金、设备的扶持力度,提高综合业务水平。

(六)完善分配。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精神,托管期间,对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卫生院,可从医疗业务收入增收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部分进行管理和分配,且不受现有绩效工资结构和总量的限制。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其增量部分不得平均发放,应根据工作人员岗位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体现多劳多得。

(七)树立典型。托管期间,在保证被托管单位正常运转、管理服务水平上档次的同时,要出经验、出典型、建示范,且不允许产生新的债务。

(八)日常考核。托管医院对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医疗、护理、防疫、保健、后勤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并适时对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托管医院必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年终考核时,被托管乡镇卫生院和其他乡镇卫生院同样对待,考核不合格的要追究托管医院领导人的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为保障全市市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卫生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托管医院院长为成员的市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卫生局医政科,具体负责市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对托管试点改革情况的跟踪调查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和改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八、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日--6月0日)。组织托管卫生院干部职工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解读政策,统一思想,让所有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并支持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二)财产核资阶段(6月日-6月20日)。对被托管卫生院的资产、财务进行全面核实,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在测算200-202三年收支情况后,拟定收益分配方案。

(三)法人接管阶段(6月2日-6月30日)。由托管医院推荐被托管卫生院院长、副院长等候选人,经市卫生局考核同意后任命。被托管卫生院的中层干部由竞聘产生。

(四)挂牌运行阶段(203年7月日)。托管卫生院挂牌,托管工作正式运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09 1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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