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05年)》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加快农村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根据省、市体育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支持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05年)》,坚持“强基层、打基础、保基本”的工作方向和“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快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均等化,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群众受益。

二、建设任务

203年全县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2个。各乡(镇)具体建设任务见《203年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附件)。鼓励各乡(镇)超额完成建设任务,超额部分计入下一年度已完成任务数,享受同样的扶持政策。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建设内容

、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块带看台的水磨石(或丙烯酸,或硅PU)灯光篮球场,块放置4张乒乓球台的活动场地,块放置5件健身器材的活动场地,块门球场或羽毛球场或网球场,以及必备的灯光、篮球架、乒乓球台、路径器材等器材设施。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A类:块混凝土篮球场并配备副室外标准篮球架、2张室外乒乓球台。篮球场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动。

B类:为项目行政村配备6件室外健身器材(需有不低于80㎡硬化的休闲健身小广场)。各乡镇只能申请一个B类项目。

(二)建设标准

具体建设标准参照《203年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指导手册》。

四、选址原则和要求

(一)选址原则

、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优先选择乡镇领导重视体育工作,群众有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传统和热情,体育工作基础好,建设积极性高,有较强的经济配套能力,无标准场地设施的乡镇。具体项目点应安排在乡镇所在地(原则上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内),符合当地乡镇总体规划要求,优先考虑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相结合,有不少于800㎡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空置建设用地,周边群众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保证开放,便于群众使用。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选择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群众体育需求旺盛,建设积极性较高,有体育组织和体育骨干,体育活动开展普遍,建设用地条件有保证,无标准场地设施,坚持公益性用途,体育设施管理、维护能力强的行政村。工程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老年活动场所等公益事业设施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配套建设,要把政府支持、各方参与与农民自觉自愿结合起来,以发挥更大效益。在保证无条件向农民开放,并免费使用的前提下,篮球场可以与附近学校体育场地实施建设(教学区与活动区分开的)相结合,做到一场多用、共建共享;健身器材出于适用人群、使用效率及安全等因素考虑,不宜放在学校内。

3、合理选址、不占耕地、不强拆民房、不摊派,依法征地、划清场地界址,明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4、所选的项目必须具备开工条件,能保证工程在203年0月底前建成使用。

5、已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的乡镇和行政村不得重复安排。

(二)选址要求

、体育场地设施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管理维修方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标。

2、场地建设应根据所选运动项目特点,合理安排,满足各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安全、防护等要求。

3、注重环境设计,充分保护和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资源(如水面、林木等),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4、场地选址应避开地质环境复杂的地区(如岩溶发育地区、填涂层较厚地区、膨胀土地区以及地下水含氟实行地区等)。

5、要与污染源、高压线路和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

五、资金安排

(一)投资原则

坚持地方投入为主、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扶持为辅、社会筹资为补充的资金投入原则。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投入20万元,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A类每个投入3万元,B类每个投入万元,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给予一定扶持,鼓励社会资助。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乡(镇)、村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备,提升建设档次,形成多功能体育文化广场和体育公园。

(二)扶持办法

、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项目由国家和省级共扶持万元,其中6万元器材(包括5件健身器材、4张室外乒乓球台、副移动钢化玻璃篮球架、4套室外灯光),5万元补助场地建设。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A类每个项目由国家和省级共扶持7万元,其中万元器材(包括副室外独臂地埋式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07万元补助场地建设。

B类每个项目由国家和省级扶持价值万元的器材。

3、器材由省体育局统一采购后提前配发,场地补助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下拨到项目点。

六、实施步骤

(一)203年4月20日制定并印发《203年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二)203年4月28日前各乡镇完成选址、申报;

(三)203年5月6日完成向市申报;

(四)203年5月20日前确定项目乡镇和行政村,开工建设;

(五)203年7月30日前完成器材配送;

(六)203年0月30日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七)203年月6日前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八)203年月25日前做好迎接市、省两级的抽查验收;

七、申报办法

(一)各乡(镇)按本实施方案要求,填写《203年省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总表》。

(二)拟建乡镇填写《203年省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4),行政村填写《203年省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5),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

(三)请各乡(镇)于203年4月28日前将本乡(镇)申报总表、项目申报表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名单送县体育局办公室。

八、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05年)》切实举措,也是体育部门唯一一项列入了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的任务,也是今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中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务,更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重视和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工作,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当地惠民、实事工程,同时将健身工程设施情况列入相关评价体系,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

(二)广泛宣传,严格申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从2006年设施以来,极大改变了我县农村体育设施缺乏的状况,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有少数乡镇宣传发动还不够深入,影响了群众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识程度和申报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宣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义、作用。要建立健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机制,通过建设点自主申报、乡镇民主推荐、县体育局严格考察,将申报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建设点申报的积极性。

(三)加强组织,细化措施。各乡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三送”活动、土坯房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健身休闲广场、文化大院、村民活动中心、宗族祠堂修缮等公益事业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借势借力、齐抓共建,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综合利用率。在布点时优先在203年度全省新农村建设8000个省级村点和市县自建村点,以及设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中心镇、中心村中选择安排。

(四)健全培训,发挥作用。要通过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和行政村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的建设。每个项目乡镇至少培养2名、每个项目村至少培养名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充分发挥其对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切实发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阵地作用。培训名单随项目申请表一同上报。(附3表)

(五)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建立工程建设“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的工作机制。根据省、市体育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县体育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提请本级政府把工程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审核选址、申报,督促工程进度,调度器材安装,组织检查验收。

(六)从严验收,严格奖惩。工程建设完工后,县体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从严验收,把好第一关,并在自查验收结束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合格工程名单及验收表至市体育局。省、市体育局将组织质量、安全抽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0-11 1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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