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整改工作方案

为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非法占用集体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三严三实”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遵循,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围绕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补贴、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违规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XX振兴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内容

(一)整治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粮食直补、林业补助、农机补贴、农村低保等政府专项补助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整治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等问题。

(四)整治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各村、各有关站所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和站所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处理专项整治方案,镇组织办要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财政所要牵头制定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涉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各村依据本方案和镇纪委、组织办、财政所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日—7月20日)

、由镇纪委牵头集中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线索交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动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和网上邮箱等平台广泛征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村及单位征集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将上报镇纪委,经镇纪委排查、筛选后,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交办,问题线索涉及乡镇站室所、村(居)干部,交办各乡(镇)进行核查处理,问题线索涉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县直单位机关干部,直接由县纪委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安排办案力量,有关单位要通力配合,于每周五向镇纪委上报办理结果。

(2)全面排查。针对本方案确定的集中整改内容,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站所和村(居)及其党员、干部,镇纪委将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开展全面排查。

(3)专项巡查。以发现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巡查主题,积极开展专项巡查。在集中整改阶段,发现被巡查村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镇纪委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村、单位党组织或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

(4)建立台帐。在线索交办、全面排查和专项巡查的基础上,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有可查性的举报线索核查率00%。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其它不安定因素的村官贪腐、小官大贪等问题,要重点纳入台帐,逐个提出调查方案,实行销号管理。

(5)重点查纠。坚持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和“一案双查”,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村、单位,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严格追究村、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镇组织办牵头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级组织建设、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镇财政所牵头,组织惠农资金项目单位开展惠农资金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盘查,深入查找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边查边整改,涉及到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移送县纪委、检察院处理。

4、镇纪委重点选择一项惠农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从“线”上进行排查,并延伸到重点村,从“点”上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专项“突破”。对审计出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该移交的移交,该整改的整改。

(三)重点督查阶段(7月2日—7月3日)

镇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村、有关单位动员部署、集中整改等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日—8月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本专项整改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典型案件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抓好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整改各项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黄XX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xx任第一副组长,镇纪委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xx、副镇长xx任副组长,镇新村办、组织办、纪检办、财政所、民政所、农业综合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新村办,负责日常整改工作,新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也要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村、本单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二)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由镇新村办、组织办、镇纪委、财政、农粮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阶段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和单位,并立行立改,每个阶段压茬到位。一是加大对案件的巡查力度。镇纪委要成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巡查组,突出巡查重点,紧盯重点案件、重点人、重点村和重点问题,确保工作管到位、抓到点。

(三)强化责任追究。整改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对在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应当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查处而不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应当移送而不及时移送或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乡镇、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专项整改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手段,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部门要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真抓实干,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财政部门要整治惠农补助补贴、征地拆迁资金的在拨付、使用和管理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紧扣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征地拆迁领域、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等4个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抓好集中整改环节,真查真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本次整改发现的典型案件为例,深挖问题根源,寻找制度上的“漏洞”,不断完善补贴补助、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制度,尤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相关制度,强化“两委”议事规则、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06 20: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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