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5年度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部署(205年4月20日前)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县局成立发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稽查局、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稽查局。稽查局具体牵头,指导协调各管理分局共同组织实施。

2、发票检查重点:金融保险、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娱乐、中介机构。对上述行业存在的非法制售、虚开、使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偷逃税等违法犯罪,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打击。

3、确保完成市指令性查处任务,查处违法受票纳税人户数分解到分局,对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当年分局绩效考核内容。征管、开发区、城关、源潭分局查处户数不少于2户,其他各分局查处户数不少于户。

二、检查实施(205年4月2日至0月)

稽查局、各分局要统筹组织、精心谋划发票检查工作。合理调配检查力量,安排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硬的人员参加发票整治工作,要将发票检查和各类税收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发票检查成为必查环节和必查项目,做到“查税必查票”,从中发现涉税违法线索。在发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违法问题,要对纳税人开展深入税收检查,做到“查票必查税”,依法追缴其应纳税款和作出处理。

各分局要认真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汇总、整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并从5月份起,每月底前将本月《发票使用情况检查统计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稽查局。

三、工作总结(205年月)

各分局要总结发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整治工作措施及其实施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稽查局要做好全县发票整治工作的总结、报表统计报送、信息报送,对各分局的发票整治工作的绩效考核。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7-06 1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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