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企业职工岗位练兵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等各项工作,将竞赛活动与岗位练兵、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有机结合起来,真正达到就业凭技能,上岗靠竞争,全面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的目的。经研究,特成立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全领同志兼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二、竞赛工种

此次竞赛工种为:细纱挡车工、粗纱挡车工、服装缝纫工、服装裁剪工。

三、参赛对象及报名材料

(一)纺织类参赛对象:在县域内纺织服装企业从事企业生产一线技能岗位6个月以上、且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

(二)服装类参赛对象:在县域内从事服装缝纫行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报名材料:参赛选手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

四、竞赛时间安排

(一)竞赛筹备阶段(5月20日-5月22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总工会、纺织工业城(开发区)产业园办公室联合下发竞赛活动通知,各纺织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二)纺织类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服装类推荐阶段(5月23日-5月3日)

纺织企业可结合岗位要求,组织本企业新招录员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筛选出各工种技术水平较高的新招录员工,于5月26日前上报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08办公室(具体上报名额详见附表一)。

镇负责推荐本辖区内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人员,于5月26日前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08办公室(具体上报名额详见附表一)。

(三)技能竞赛初赛阶段(6月日-6月5日)

纺织类初赛:205年6月4日(星期四)在棉业进行职业技能竞赛初赛,时间一天。

服装类初赛:205年6月5日(星期五),竞赛地点和方式由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四)竞赛决赛阶段(6月6日至6月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县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评选出的前4名选手参加地区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具体时间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决赛地点在纺织工业城。

五、竞赛标准及奖励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标准,主要采用实际操作技能比赛的形式进行。

(一)县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将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名次的选手,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

(二)对组织竞赛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评选“县205年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三)县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评选出的各竞赛项目前四名参加地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地区竞赛项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物质奖励,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经费保障

竞赛所需经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负责保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6-08 1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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