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控制春季多风天气白色垃圾污染,杜绝白色垃圾产生的火灾隐患,切实保障我区市容整洁和环境空气质量,现就春季多风天气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各责任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彻底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切实找准污染源头,研究制定白色污染长效治理办法,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环境意识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达到地面无白色垃圾、树木无白色树挂、绿(林)地无白色树裹、“窝风死角”无白色废弃物的整治目标,实现对白色污染的长效管理。

二、治理重点

城郊结合部(702和八一站)、城中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2建筑工地、工地生活区产生的施工弃料、广告布以及生产生活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3、农贸市场、建材市场、流动人口居住区等重点区域的白色垃圾污染;

4、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内的生活垃圾、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5、公共墓地因祭扫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6、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站、点暴露在外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旧物品和生活垃圾;

7、居民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8、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废弃物;

9、城区外围的生态保护林带的白色树挂、白色树裹等白色污染;

0、餐饮街、美食城等餐饮集中区域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餐厨垃圾等废弃物。

三、职责分工

(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整治工作信息的汇总和上报等主要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大风天气过后各部门整改情况。

(二)区爱卫办

、负责协调白色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宜;

2、负责对企事业单位院内、围栏、院内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辖区庭院卫生不达标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3、利用全国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召开以“爱国卫生月”为主题的动员大会,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部队、机关等单位,对城区白色垃圾污染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

(三)区住建局

、负责城区及城区外围树木、林带、绿化区的白色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2、负责清理城郊结合部(702和八一站)、城中村大风天气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等废弃物;

3、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和工地生活区的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围墙设置、材料覆盖、施工扬尘以及建筑垃圾的清运和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生活区进行巡查,及时整治未安装、使用密闭式垃圾收纳设施、生活区环境脏、乱、差等现象;

4、根据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重点,做好相关监督、指导工作;

5、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居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白色污染;

6、建立白色垃圾污染源巡查制度,加大巡查频次、扩大巡查面积,充分利用车巡优势,认真做好白色垃圾污染问题的发现和整改工作。

(四)区环境保护局

、负责建立大风天气应急处置机制;

2、加强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染;

3、加强露天烧烤大排档的污染排放控制;

4、加强城区周边粉尘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作。

(五)街道办事处

做好石化工业园区内和原试油处厂区及十六小周边的白色垃圾清理工作。做好管辖区域内大风天气过后白色污染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六)区民政局

、加强墓区管理,及时清除祭扫活动行为产生的白色垃圾;

2、及时清理墓区内树木上和林带内的白色污染。

(七)区商信委、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要求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并对塑料购物袋应当依法明码标价;

2、规范废旧物品存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废旧物品站(点)限期整改,对已造成环境污染的要限期治理;

3加大废旧物品收购点的监管力度,牵头开展非法从事废旧物品收购活动的查处取缔工作。

(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

对随意倾倒垃圾、施工扬尘、运输抛撒等产生白色污染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九)中兴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按照职能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门前双五包”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白色垃圾污染防治日常巡查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发现违法倾倒或随意抛撒垃圾的行为第一时间举报。

(十)农林水牧局

做好城区外围的生态保护林带的白色树挂、白色树裹等白色污染清理工作。

(十一)鑫塔物业

加强集贸市场内产生的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纸张废弃物治理工作,加强管辖范围内大风过后白色污染物的清理工作。

(十二)油田公司物业管理公司

做好小区内大风天气过后白色污染物的清理工作,做好管辖范围内大风天气过后白色污染物的清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本部门应急处置机制,在大风来临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街道办事处要在大风来临前,深入各居民区开展检查工作,督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大风来临前的应对工作和生活垃圾处置工作。街道办事处对石化工业园区范围内,要在大风来临前,深入各企业、厂区,督促、帮助各企业做好白色垃圾清运工作。

(二)区住建局:要在大风来临前及时深入各建筑施工场地,要求建筑施工场地对生产用塑料制品进行及时回收,并对工地的垃圾斗进行密闭处理,防止白色垃圾随风飘散,造成二次污染。大风过后,及时督促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工作。

要在大风来临前通知物业管理单位提前做好生活垃圾清理工作,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及时关闭居民区垃圾房,防止垃圾房内垃圾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大风天气生活垃圾处置力度。定期开展垃圾收纳设施巡检工作,确保各类垃圾收纳设施正常使用。在大风来临前,集中力量,清理居住小区等地露天摆放的垃圾斗内剩余垃圾。每年风季前集中开展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员居住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工作。

(三)润禾养殖基地管委会:要在大风来临前积极组织农户做好防风、防沙工作,开展农田地膜和温室大棚的排查工作,防治破碎地膜和大棚随风造成环境污染。

(四)工商局、商信委等部门:要在大风来临前及时深入集贸市场和废旧物品交易场所,组织商户检查各自商(物)品的存放情况,做好篷布密封、覆盖工作,防止回收的废旧物品随风飘散,造成二次污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白色污染不仅直接影响到全区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也有损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各部门要从优化城市环境,树立我区良好的对外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找准薄弱环节,落实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范围,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制定具体的办法、步骤、措施,认真梳理、查找污染源、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宣传,抓好落实。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治理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合理安排人员和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部门通力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白色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治理实效。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区城管办对各部门白色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整治工作效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此项工作列入城管委考核范围。

本实施方案涉及部门于每个大风天气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区城管委办公室报送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区城管委办公室办公平台)。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6-02 1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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