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永纪办号文件要求,县统计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

通过自查,未发现有收受“红包”情况;无公款旅游现象;我局现有两辆公务车,均有购车的批复文件;未发现有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现象;严格执行“不准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参军、房屋搬迁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规定,未发现有违规情况;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722”禁令,向干部职工进行了强调,未发现有违规用餐现象;通过召开班子会,集中学习了《廉政准则》,并制定和完善了廉政制度。

二、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情况

严格车辆购置有关规定,我局现有两辆公务车,均有购车的批复文件;在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差旅费用、会议费用方面,由于2008年和2009年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200年开展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加上其他各类名目繁多的抽样调查,以及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各类检查和县域经济目标考评等,使我局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差旅费用、会议费用略有增长;无庆典费用;我局开展人口普查培训、统计员培训等采取以会代训,培训费用算在会议费中;我局领导干部电话费用一律凭发票报销;没有出国(境)和境内旅游情况。

三、党务公开工作

在局内墙上设置了党务公开栏,将廉政建设制度、小车管理制度、来客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机关管理制度、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等都进行了公开。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1-13 17: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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