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老龄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报告

一、组织领导有力,加强干部能力建设。调整充实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由9个增加到27个,并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加大投入力度,做到老龄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五落实。加大干部培训学习力度,分别于4月、5月、0月组织县乡老龄工作者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派出县老龄办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省、市组织的有关考察学习活动,提升了全县老龄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老年教育上台阶。县老年大学被确认为省级老年大学示范校。争取了7个“幸福养老大课堂”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共享工程项目,县政府命名了观音镇等十个乡镇老年示范学校。老年教育工作新思路得到省市领导肯定,浅谈基层老龄教育工作被县调研专报第一期刊用。

三、老年维权得保障。全年受理涉老合法权益案件390件,审结380件,结案率9744%,执结率982%,没有虐待老人和不赡养老人案件。受理涉老来信来访和纠纷调处20件,调处8件,调处率90%。

四、惠老政策落实。建立并完善老年人基本情况信息库,全县组织开展了65岁老年人进行了免费体检并建档。开展了“喜迎十八大弘扬雷锋精神”惠老照相活动,全市率先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了对贫困老年人的慰问活动,十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月”活动。全年办理老年优待证9000余个,全面兑现了高龄老人长寿补贴金。

五、调研工作得加强。6月配合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开展了“老龄化与中等收入陷阱”课题调研;历时3个多月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空巢老人现状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意见的调研工作。

召开了老龄工作暨“五乐老人”第二届“十大孝子”表彰大会,表彰了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30人;203年7月县老龄办被省人社厅、老龄委评为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单位;柏溪镇、蕨溪镇、高场镇被市政府命名为敬老模范乡镇;203年9月县被省政府认定为敬老模范县。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28 21: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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