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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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竹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该院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以陈刚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公诉科负责。同时印发了《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制定了工作规划方案、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等,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为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务求办案实效
  
  该院聚集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打好扫黑除恶的组合拳,务求办案的质效统一。
  
  一是加强学习,为扫黑除恶做好知识储备。利用“法言法语小课堂”,专题讲解《办理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要点》,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经验。办案部门认真研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院党组先后六次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三次个案研究会,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个案进行研究分析,确保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做到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又精准指控黑恶犯罪,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确保案件质量。
  
  二是针对十大领域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总结,为摸排线索和搜集证据提供指引。该院认真梳理了近五年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团伙案件的特点,对案件类型、证据、存在的问题和办案要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针对此类案件提出了证据搜集的要点和方法,为公安机关摸排线索和证据搜集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成立了扫黑除恶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统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公安机关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特别是对省市扫黑办移交线索、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建立办案台账,及时同公安、法院会商研判,对证据收集情况跟踪督导,在关键诉讼节点及时向县扫黑办及市院扫黑办请示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注重协调加强监督
  
  一是内调联动,加强协作。加强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卡台账,各环节认真、准确填录涉黑涉恶案卡信息,以确保上级机关实时掌握案件数据及办理情况。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
  
  二是健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商、联席会议机制。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与公安局、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衔接工作联席会,就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把打击拳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三是完善请示汇报协商机制。对于影响大、难度大、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向县扫黑办及市院扫黑办请示汇报,并听取侦查机关意见,确保精准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注重打击保护伞及案件背后的腐败。与纪委监委建立线索移交双反馈工作机制,对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彻查其背后有无保护伞,发现线索及时向zd委、纪委监委等部门报告情况,加强与公安、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有效衔接,协同开展一线双查、一案双查。
  
  积极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陈刚检察长多次到对口帮扶的姚市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每次必专题传达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同时全院干警分别深入各自定点帮扶村上门入户,将扫黑除恶宣传告知书逐户张贴于每户房屋醒目位置,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多层次、立体化广泛宣传,营造基层群众共同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良好氛围。
  
  二是依托“法制三进”,深入校园、社区、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讲。采取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园、社区、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讲,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宣传。在县车站、煌歌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酒吧、KTV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场所重点宣传,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法制宣传挂图,散发扫黑除恶宣传资料一千余份。
  
  四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头条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该院服务大厅LED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同时,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新媒体平台上进行更广泛的传播,提升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仅微信、微博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共计22次,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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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9-03 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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