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反映问题处理情况汇报

接贵办公室转来的供销社居民楼内的十户居民“关于要求维护居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诉求”的信件后,我社十分重视,县供销社立即召开会议成立调查和整改小组,蹲点中心社现场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经过几天的调解和具体整改,中心社、经营户、居民代表三方签订了“居民反映问题处理办法”,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居民反映店面堆放水泥过重,房屋基础无法承受的问题

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在现租期内,限制经营户在店面内水泥堆放高度,每垛水泥堆码数在5-8包范围内。在下一年租期内经营户不得在店面内堆放钢筋、水泥。

2、居反映经营户在店面前卸钢筋,致使楼体抖动的问题

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在现租期内为确保房屋安全,经营户不得在店面内和距店面门口5米范围内直接从车上将钢筋等重物卸倒在店内和地面。在下一年租期内经营户不能在店面内经营钢筋、水泥。

3、居民反映经营户电表箱装在居民楼楼梯间的问题

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由于经营户的用电设施,是县电力公司安装的,经营户不能擅自拆移,应向县电力公司申请将各经营户的电表移装至各经营户租用的店面。

4、居民反映经营户买卖,装卸水泥灰尘较多的问题

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在现租期内,经营户在经营时,应控制产生灰尘,并经常洒水和清扫散落的水泥、灰渣。在下一年租期内,经营户不得在店面内经营水泥。

5、居民反映噪音干扰问题

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在现租期内严格控制液拉机和锯板机开机时间,在早上8点以前,中午2点半以前,下午6点以后不得开机,影响居民休息。在下一年租期内,中心社出租的店面内不得经营钢筋、水泥。

6、居民反映货物车辆占用通道,影响居民出入问题

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①经营户在停放货物车辆时,不得封堵过道影响居民出入。②经营户有责任要求装、卸货物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进出通道内。③拉钢筋时不得将钢筋堆放在影响居民出入的通道上。

7、居民反映院落不关锁的问题

经三方协商解决办法为:大门统一配锁匙每个住户配一把,租用了院子内仓库和场地的经营户各一把,大门晚上随进、出随锁,各自尽各自的责任,确保院子内部安全。

以上各问题的解决办法,从商定时起开始整改,中心社,居民监督落实。同时三方达成共识,在今后的生活和经营中,各方尽到自己的责任,维护小区环境,创造良好和谐的生活和经营氛围。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17 16: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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