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2016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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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206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总结

为确保我县“五一”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认真组织安排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切实加强节前节中市场价格检查和价格宣传,2358价格举报平台实行专人值守,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有效地维护了节日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五一”期间我县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秩序良好,粮油、肉、蛋、禽、奶等食品类价格基本稳定;各商场、超市等商品经营者价格行为较为规范,没有出现价格欺诈行为;交通运输行业、旅游景点明码标价及票价执行情况良好。节日期间没有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现将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重点做好粮油、肉禽蛋、鲜菜等副食品价格的动态监测与监管,增加监测频率,做到一旦发现有价格异常波动苗头,及时向县委、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为党委政府采取应对措施提供准确数据,切实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认真做好了价格监测预警分析。针对节日市场特点,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重点布置城区3个农贸市场和超市价格监测点对粮油,肉蛋奶、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监测,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及时预警预测,抓好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做好分析报告,有效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bsp;&bsp;&bsp;二、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做好价格舆论引导工作
在“五一”期间积极做好市场价格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督促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重点行业如旅游景区、商场、超市、交通运输行业等进行了提醒告诫,告知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禁利用节日之机乱涨价、乱收费或进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通过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稳定市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五一”期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零售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和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欺诈行为。对茅坪城区主要商业网点物美购物广场、阳光国贸、雅斯超市、万佳生活馆、金城农贸市场、客运企业、出租车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及各旅游景区等进行检查与巡查。
一是整顿和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检查了阳光国贸等大型商场超市,并针对目前流行网络购物及近期举报热点重点对我县仕外田源网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规范明码标价,对虚假标价、模糊降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同时,注重和加强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和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农村公路客运、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管。前往金归、吉利出租车公司,恒业、金龙、民升等客运公司的各个客运站点进行巡查,对于节日期间出租车收费、公路客运票价进行节前问询,强调必须按规定执行,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景点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深入到九畹溪观光景区、链子崖景区、屈原故里风景名胜区、三峡竹海景区、芝兰谷景区开展巡查,并县拟定了《县物价局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告知书》,对全县旅游行业以及相关的餐饮、住宿等经营者进行了提醒告诫。“五一”期间重点检查景区门票明码标价情况,没有发现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更收费标准以及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工作。针对我县的房地产新建楼盘众多的现状,加强部门联合,由县房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联合开展城区在建房地产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明码标价公示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有问题的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世纪鼎丰置业有限公司、宜昌鑫业铭城投资有限公司3个房地产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一”期间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加强2358价格投诉电话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2358价格投诉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和收费咨询、举报和投诉,做到耐心解答、即报即查、快速办结、及时反馈。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没有接到价格举报投诉,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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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5-13 11: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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