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贯彻落实十八大工作报告

属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原中央苏区罗宵山脉扶贫开发重点县,现将我县民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现有人口近52万,其中非农人口05万,非农贫困人口300人,截止月底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237户6459人,占非农贫困人口的252%,202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350元/人、年发放城市低保金93。474万元,月人均补差22007元。农业人口45万,其中贫困人口03450人,有农村低保对象735户4456人,占农业贫困人口的397%,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70元/人、月,年发放农村低保金244425万元,月人均补差0542元。五保供养对象977人,占农业贫困人口的094%。年发放五保金54294万元(其中分散供养260元/人/年,集中供养2640元/人/年。)。农村敬老院22所。年救助因灾因病临时困难群众278人次,发放救助金2375万元,户均救助850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存在困难

、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财力有限,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到位难;

2、民政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人员老化,乡镇民政所大多只有个工作人员,而民政所工作面广量大,尤其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量大。存在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程序不够到位、档案不够健全、资金发放不够及时、公示不够全面规范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

3、现行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倾斜力度越来越大,加上部分群众思想觉悟不高,认为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致使社会上出现了以吃低保为荣,吃低保有面子的风气;

4、救助对象的甑别和确定工作还需强化。如对申请救助群众的家庭收入核实问题一直缺乏有效措施,直接影响到救助对象的甑别。家庭收入低、支出多是确定贫困家庭的依据,也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基础。由于当前家庭收入的多样性、隐秘性,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部分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收入难以核实。又如对于少数不务正业人员及无业居民采用纠缠、吵闹,甚至威胁等手段,强硬要求社会救助,缺少有力的应对措施,使少数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变成救助对象,导致救助对象偏差,公正公平性受到影响。

三、203工作思路和主要举措

一是全面推行诚信低保,进一步完善低保补助水平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分类施保,严格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完善城乡低保三级联审票决制,以强化动态管理为目标,进一步争取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支持。二是优化医疗救助制度。严格落实《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努力与医保局沟通,争取实现非农户口医疗救助对象同步结算。三是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督促各院提升服务水平,做好争创星级敬老院工作,全面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四是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五是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四、亟需上级支持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资金安排

、建议上级取消民生工程县政府配套资金我;

2、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人员;

3、建议民政、交警、人保、住房公积金、教育、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07 13: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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