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情况督查报告

代表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全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检查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旗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安排,旗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我和常委会委员执法检查组,在旗环保局相关领导的陪同下,于6月7日至8日对我旗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旗环保局的工作汇报,重点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旗新址水源保护区、环美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通过听汇报、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地《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况

《水污染防治法》自年6月日修订实施以来,旗环保局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各地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为了《水污染防治法》更好地得以贯彻实施,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旗环保局通过开展有奖征文活动,使我旗广大农牧民、中小学生了解了我旗水资源状况,认识到水污染防治和保护水资源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物减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每年旗环保局都以综治宣传月、“五五”普法、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年以来,旗环保局累计发放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单5000多份,出动00余人次。各办事处积极配合旗环保局工作,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加强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饮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旗幅员辽阔,大小河流00多条,大小型水库6座,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饮水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水资源管理任务日益繁重。我旗落户新址以来,旗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月,科尔沁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工程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和盟环保局验收,年乌兰河河源湿地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年协林嘎查在我旗率先申请建立了水源地保护区,其他各也都在积极申请建立水源保护区。随着这些工程和项目的推广,将有效保护城镇、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

(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旗环保局加大了对河流、水库的污染治理力度,围绕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治理加大投入,建成并投入使用大批污水处理设施。目前,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已交付使用;博天糖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正在施工阶段,预计今年6月交付使用;年5月科尔沁镇污水管线铺设工程竣工;草原兴牧污水处理工程和环美污水处理厂工程,预计年底前交付使用。仅环美污水处理厂一项,每年将减少BOD的排放2000吨,COD及其它有机物的去除率均达75%以上。随着这些污水处理项目的投入使用,将有效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为我旗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旗环保局建立了水源定期监测制度和水污染环境状况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体制与机制。重点对洮儿河索伦水文站断面、归流河大石寨水文站断面、归流河贾家街铁路桥断面进行监测,定期对奶站、屠宰场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监测,通过在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使水环境质量数字与全盟和自治区联网,及时掌握我旗境内的水源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是全世界的共识,也是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当务之急。尽管我旗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污状况不容乐观,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一)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意识不强。

虽然环保部门加大了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但仍有不少企业对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乡镇还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错误思想。许多群众对水资源的保护意识还比较淡漠,城镇居民挥霍用水现象比较普遍,“跑、冒、漏、渗”现象时有发生,广大农村节水灌溉不够普及,水资源浪费较严重,加重了污水处理负担。

(二)农村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我旗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居民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和禽畜粪便,任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过度使用化肥、农药,没有妥善处理化肥农药包装物,任其散落在田间地头,其残留物随雨水排放到河流中,这些生产、生活污水成为农村水污染的主要源头。以为例,镇内有洮儿河、哈干河、满族河三条河流经过,镇区人口万多人,近年来该镇又新建许多居民住宅楼,人口逐渐集中,日均形成生活垃圾4吨左右,处理难度很大。由于该地区主要是河流石状的地质构造,其渗透性强,全镇5个较大屠宰场的生产污水,几乎全部自然排渗到污水管道或地表径流,给当地水源和河流下游地区水源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三)乡企、私企废水污染不容忽视。

我旗有些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有限,舍不得在污水处理方面投入资金,仍有一些企业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还有个别企业不能达标排放,偷排直排现象仍然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现实严峻。例如,俄体办事处义新村小粉坊达40多户,大多属于家庭作坊式生产,生产工艺落后,没有废水处理设施,严重超标排放,给水污染监督治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城市生产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函待解决。

目前,前旗新址的污水处理厂还未交付使用,垃圾处理厂还处于审批立项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环保需要,生产生活污水基本处于直排现状,给新址地表水源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各所在地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缺乏,严重威胁水源安全。

(五)环保监测部门专业人才匮乏、基础设施不完善。

旗环保局监测站现有职工3人,在编6人,其中技术人员8人,高级工程师仅人。缺乏掌握环境监测技术的专业人才,作为国家三级监测站,目前监测用房面积不足,这些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环保监测工作的开展。各办事处没有监测机构和人员,大多由政府副职分管此项工作,环保监测工作力量薄弱。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22 19: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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