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及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及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摘要

&bsp;&bsp;困境儿童作为儿童中的特殊群体,其生存状况、福利需求和权益保障等相关问题日益成为社会、政府和学术界高度关注的热点。特别是近两年来,不少关于儿童受到伤害的报道频频出现,反映了我国当今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不完善,也凸显出我国当今儿童救助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本文以宝应县**镇为例,阐述了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及建议,以期对保护困境儿童健康成长、促进家庭监护到位做出有益探索。&bsp;

&bsp;导论

&bsp;一、研究背景

&bsp;&bsp;“抚养和关爱儿童是人类发展的基石”。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家庭问题等因素的影响,困境儿童的数量逐渐增加,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关爱困境儿童工作成为党和政府关注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福利制度构建的重要议题。国务院今年六月下发了国发〔206〕3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今年3月,我县**镇被省妇联确定为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省级试点。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当前我县困境儿童的生存现状和发展需求,为困境儿童争取和提供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帮助。7月,在省妇联下发了儿童家庭监护缺失风险问卷后,我们联合萤火虫志愿者协会对**镇72名困境儿童开展了入户调查,形成**镇困境儿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bsp;&bsp;二、研究目的

&bsp;&bsp;通过调查,了解掌握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困难、问题及需求,准确分析儿童家庭监护缺失风险程度,为有效干预奠定基础。

&bsp;&bsp;三、调查对象和方法:按照省妇联下发的问卷要求,对**镇0-4岁儿童开展入户调查,填写问卷。

&bsp;&bsp;正文

&bsp;&bsp;一、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bsp;&bsp;(一)**镇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总体分析

&bsp;&bsp;本次儿童家庭监护缺失风险问卷调查共72份,对象为**镇0-4岁儿童。其中男童3名,女童4名。学龄前2名,幼儿园名,小学47名,初中4名,未入学8名。根据评估得分,72名困境儿童中,低风险37人,中度风险33人,重度风险2人。

&bsp;&bsp;从分值来看,根据汇总结果,总评得分为376分。根据问卷设计的标准,按评分分组看,0-40分不需要社会干预的低风险儿童家庭比重为54%,4-00分需要不同程度干预的儿童家庭比重为486%。其中,4-60分需要某个方面社会干预的中度风险的比重为458%;6-90分需要多部门联合社会干预的高风险的比重为28%,9-00分需要立即干预的紧急风险没有。因此,72个儿童家庭监护缺失风险总体为中低度。

&bsp;&bsp;(二)**镇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情况基本特征

&bsp;&bsp;、监护主体总体状况欠佳,生活保障困难。

&bsp;&bsp;()孩子父母生存状况大多严重。据调查结果,父母一方死亡、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重病、重残、失踪情况,或父母一方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比重为556%,父母双方死亡、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重病、重残、失踪、失联的为208%,两者合计为764%。

&bsp;&bsp;(2)监护人的就业状况、家庭的经济状况比较困难。据调查结果,无固定工作的比重为653%,失业在家的比重为208%,两者合计为86%。

&bsp;&bsp;(3)父母婚姻关系不完整、教育开支有压力。调查结果显示,单亲家庭的比重为583%,感到孩子教育开支有压力非常大和较大的比重为556%。

&bsp;&bsp;(4)目前监护人的健康状况有一定问题。据调查结果,患有一般残疾或患病的比重为250%,患有重残或重病的有25%,两者合计为375%。

&bsp;&bsp;2、困境儿童的生存状况堪忧

&bsp;&bsp;由于部分儿童因家庭变故原因出现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等现象,孩子健康状况不佳,安全保障不充分,学业关注较少,情感教育缺少,在生活照料、安全保护、亲情呵护、心理健康、行为养成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bsp;&bsp;()孩子健康状况不佳。调查结果显示,孩子体弱多病、看上去严重营养不良、身高体重等各项指标严重低于同龄孩子的比重为39%,孩子身体状况一般、看上去身高体重等指标稍差于同龄孩子的比重为53%。患有重大疾病的比重为39%,孩子患病不能及时得到妥善治疗、任其发展的比重为28%。

&bsp;&bsp;(2)孩子得到监护人的关注较少。调查结果显示,平时从未关注孩子有无不适当的人接近或触摸的比重为56%,偶尔关注的比重为556%,两者合计为62%。

&bsp;&bsp;(3)孩子学业教育辅导欠缺。据调查结果,孩子的作业有困难时,不能得到任何辅导的比重为556%,父母亲自辅导孩子的只有264%。因为缺少有效监督和应有的学习辅导,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较差,问题积累多了,势必影响学习的自信心。成绩大多不够理想。

&bsp;&bsp;(4)与孩子进行思想情感交流沟通不够。调查结果显示,偶尔的比重为36%,比较少的比重为208%,从来没有的比重为28%,三者合计为597%。

&bsp;&bsp;3、监护人的水平影响亲子关系,不能有效监护。

&bsp;&bsp;()监护类型对孩子有直接影响。72人中,监护人与儿童为祖孙关系的有22人,占比306%。一般是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老人,他们在勉强保证孩子基本生活的同时,很难对他们进行行为看护和心理沟通,孩子往往存在安全和心理问题。

&bsp;&bsp;(2)监护人对儿童主动关心和指导不够。回答“我能经常和孩子有亲密的接触”为“很不符合”和“不符合”的分别占26%、84%。回答“和孩子谈完话,我甚少批评或指责孩子的想法”为“很不符合”和“不符合”的分别占26%、84%。

&bsp;&bsp;(3)监护人对家庭现状满意度不高。回答“我满意我目前的家庭和孩子的状况”为“很不符合”和“不符合”的分别占05%和32%。

&bsp;&bsp;二、存在问题

&bsp;&bsp;大部分困境儿童的需求主要表现在生活照料、安全保护、学业辅导、亲情呵护、心理健康等方面。

&bsp;&bsp;、生活水平较低。困境儿童的主要问题是生活普遍比较困难,主要靠低保等政府救济,家庭缺乏正常固定的收入,精神文化生活相对贫瘠,生存质量相对较低。

&bsp;&bsp;2、面临人身安全隐患。由于父母因种种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困境儿童缺少必要的监管和保护,生命健康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时有发生。容易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或人身伤害。困境儿童安全意识淡薄,常常脱离监护人单独行动,烧伤、烫伤、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事故时有发生。某村**同学9岁,家里除她之外全部是男性,爸爸还是刑满释放人员,在外打工,对小女孩的问题基本不重视,母亲失踪,存在女童保护方面的隐患。我们立即请村妇代会主任担任其代理妈妈,关注日常生活。同时请社工人员介入,开展个案工作。带领孩子参与村里的同辈成长小组活动,安排女医生为女童讲解生理知识和防护,引导孩子学会自我保护。

&bsp;&bsp;3、部分困境儿童学习成绩一般或较差。绝大多数困境儿童的父母外出务工、患有大病或者残疾不能有效监护,实际监护人一般是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亲属,普遍年龄大,文化低,导致一部分儿童学习不刻苦,上进心不强,缺少辅导和督促,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学习成绩欠佳。

&bsp;&bsp;4、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根据汇总结果,“当我有烦恼或遇到困难时,我会主动跟父母倾诉或寻求帮助”、“如果父母在外工作不常回家,他们会一周一次和我电话联系”回答“比较不符合”“非常不符合”的比重合计达到20%及以上。部分受访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抚慰,缺少亲情陪伴呵护。这次问卷对象年龄在4岁以下,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亲情的缺失让孩子感觉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累积的心理压力造成困境儿童出现一定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表现为内向、孤僻、自律自控能力较差等。

&bsp;&bsp;三、对策建议

&bsp;&bsp;如何进一步改善儿童在家庭的成长环境,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儿童恶性伤害事件发生,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制度化的关爱帮扶体系,使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爱心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的关爱氛围,帮助保障这些孩子在逆境中健康成长,成年后顺利融入社会。

&bsp;&bsp;(一)政府应发挥主体作用。政府要给予更全面的支持。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并关注困境儿童群体,令人欣慰的是,今年6月9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制定了保证困境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保障正常生存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提出了落实监护责任的具体措施,但困境儿童保障方面还面临着政策落实方面的难题,如何统筹发挥各部门的职责。例如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督导员应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社区和村里的儿童福利和保护督导员多是兼职,没有工作经验,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工作人员不了解如何做好督导工作。

&bsp;&bsp;(二)制定科学合理的救助经费保障。该镇制度性保障儿童的救助都能到位,且资源获得的渠道较多,例如,低保家庭儿童享受低保政策以及各级组织、各部门开展的各类帮扶项目。而不符合低保家庭的儿童中同样存在贫困、监护缺失等问题,相应保障措施以及服务较为缺乏。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一个充足的资金来源,同时对困境儿童的救助可否根据年龄的不同提高标准,同时制定灵活的认定标准,不能让一个孩子“掉队”。

&bsp;&bsp;(三)社会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困境儿童的教育成长问题除了完善和加强政府救济外,还应该搭建平台,让社会公益组织、爱心人士、民间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凝聚各方力量。可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性的社会团体,为儿童心理、咨询等自身发展提供服务。调查中我们发现,儿童保护个案中,大多是因为家长缺少良好的教育方法,未能掌握亲子沟通和儿童教育技巧而造成。而目前给儿童提供的服务大都集中于卫生保健、护理康复、经济援助等方面,儿童个案及家庭领域的社会服务递送能力较低,存在专业人员缺乏,专业社工数量少,专业程度低等问题。今年我们联动了萤火虫志愿者协会参与了困境儿童的摸排,暑假期间,设计了“暑你快乐”主题活动,组建儿童成长小组。帮助孩子们如何与同龄的小伙伴建立友好的朋友关系、并学会如何以参与、尊重、合作的心态参与团队合作等,参与儿童达到30人次。

&bsp;&bsp;(四)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护。调研显示,困境儿童753%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这个阶段,学校应该充分关注这部分群体,对困境儿童学习、生活、心理上的指导。可联合妇联举办困境儿童监护人培训班,引导监护人正确教育困境儿童。要实行班主任责任制,负责困境儿童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在校安全,定期与困境儿童父母及监护人沟通。今年我们尝试在**小学设立四点半课堂,初中设立温馨小屋活动室,正常开放。对44名在校的困境儿童由校领导和任课老师组成的“2+”结对,实行思想、学习、食宿和安全等全过程“零缺位”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2-20 2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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