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信用监管调查报告

省某经济开发区是外商对该区的主要投资区之一。该区共有外商投资企业79家,其中法人企业72家,分支机构7家,主要从事化工,机械,电子,服装及高新材料的生产经营。就生产规模而言,亿元以上的家,千万元以上的4家。百万元以上的2家,其余27家。

一、至年底,总体经营状况良好

近期,我们对该区外商投资企业信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了问卷和走访两种形式。结果显示,外资企业对我国当前恢复经济,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是有信心的,他们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也没有出现过的恐慌。尽管他们有一些担忧,比如股市低迷。物价上涨过快等,但他们仍然相信,中国政府有决心也有能力克服当前的困难,中国政府对外商投资总的政策,大的环境不会变。他们在该区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不会变。

二、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到位现状

上述72家法人企业中,有5家处于筹建中。据查,该5家企业的筹建资金已到位并已开工建设,另有9家是政府为筑巢引凤预登记的法人企业。由于项目原因,未能与外商达成协议,故于近期议定注销。

此外,就登记方面,其余57家法人企业的资金到位情况是好的。但有6家外资企业投资协议与实际投资不一致。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资项目老化,市场远景暗淡。上述6家均是年前的投资项目,所从事的劳动密切型和低附加值的产品,利润空间小,比如服装加工、电池壳等等。

二是项目小,着名度低,产品做不大。这类企业一般是通过海外的亲戚、朋友先容来家乡投资的,投资方也不一定有经商和投资的经验,一但市场风险来临,他们便会终止协议,造成不能按协议投进,使企业处于一种不生不死的状况。

三是经营亏损,不讲信用。个别企业经营亏损,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如该区某镇朝阳村一韩国人投资的服装加工企业,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工人工资发不出,土地征用费不到位,处于停产状态,现在连人也联系不上。

固然这6家企业的情况是极为鲜见的,注册资金与实际投资也没有什么违反规定的东西,更不是外资企业信用缺失的主流,但我们还是应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管力度,使外资企业能够健康的发展。

三、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资金的运用现状

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资金的运用,分为两块,一是由该区政府直接治理。如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建设投资,是由该区政府专用账户治理,一般登记时注册资金以这个为依据。二是活动资金一般由企业自己掌控。固定资产和活动资金的投资比例一般掌控在6:4或7:3。同时,与以往不同的,为了公道使用各类资源,政府对外商投资的规模、可持续发展的势头和产业的公道布局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因此年新开业的企业实际利用资金应大于注册资金。此外经营状况好的企业如新浦公司,他们还把90%的经营利润进行再次投资,扩大的注册资金的基数,同时扩大生产的规模。

当然,为防止投资资金被挪用或逾期不到位的情况,工商部分还必须与政府、审计、银行等部分建立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改变目前各司其政的状况。共用一个平台,实行立体化监管。

四、外商投资企业员工活动现状

员工活动状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该区外资企业职员活动近三年均匀值在百分之十左右。应该说比内资企业略低,同时低于全地区均匀活动量。这表明外资企业在利用人力资源方面是稳定的。当然,假如能再对企业员工的工作状态,工作心理,工资待遇等方面做更深进的调查,我们就会得到更有力,可靠的数据。可惜,这方面没来得及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五、外商投资企业信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外商投资企业的信用度反映了外资企业的软实力,也反映了该地区经济建设的软实力和软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用监管,特别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监管,是当前对外商投资企业治理的重中之重。这方面,该区的经验值得鉴戒。

该区建区20年来,对外资投资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的监管机制,实现了从过往的“无为”“粗放”式治理{即只要是外商投资都可进区}变为有序治理{即具有一定规模,利用各类资源可持续发展,产业及经济结构布局公道才能进区}的质的奔腾。因而他们实现了自主审定项目,预注册登记,严格条件以优质服务共同受益的双赢的服务机制和格式,外资内资享有同等的待遇,因而形成了政府对企业信用治理的良性循环。

但是,我们也因该看到,由于前几年“无为”“粗放”治理,一些遗留题目也在困扰着我们。以前面的6家不生不死企业为例,说明我们只是进步了进区的门槛,还没有一套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用淘汰机制。笔者以为,针对当前外商投资企业的信用状况,应采取相应对策;

【一】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用准进和淘汰机制势在必行

这一机制是以企业信用为核心,按照优越劣汰的市场铁律和规则,把握自主的市场准进权和淘汰权,同时与市场自然淘汰相适应。

这一机制是以信用评估为条件,以科学的评估手段和正确的信息为基础,适当进步准进的门槛。

同时,建立这一机制,并不意味着要弱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相反,要把这一机制建成一项强化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区域上风,使真正优秀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该区安家落户,从而吸引更多的外商前来投资。

【二】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用治理机制的时机已经成熟

政府、审计、工商、银行共同联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和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共同平台,共建外资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基层工商分局、基层信用社营业所联动定期走访制度,在基层设立外资企业户口制度,实行外资企业信用动态监管。

【三】让外商投资企业在信用软件方面享受“国民待遇”

过往我们听到一种声音说要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似乎亏待了外资企业。事实上,我们的“国民待遇”也有一些是外资企业想享受而享受不到的。比如工青妇会、党团组织,各类为企业服务的行业协会。这些在外资企业看来可能就是他们与中国民众交流互动的平台,是进步他们企业信用和企业文化的软环境,是他们和企业员工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而我们看来,这也是他们进步自身信用软实力的门路。因而,可以通过宣传引导和设点试验的方式,在外资企业中建立他们最愿意建立的组织,告诉他们,我们不是要资本家,而是要和他们和平共处。

【四】适度放手基层分局监管职能。放手让基层工商分局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及平时的监视检查。

【五】在基层分局指派专职或兼职的外资企业治理干部。

【六】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外资企业治理职员参加信用培训,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国情,强化外资企业的信用意识。

总言之,对外商投资企业信用的监管,是工商行政治理的又一新的课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进,特别是后金融危机时期,外资在我国经济生活的投进的不断加大和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伐,必将导致我国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因此,我们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手段也必须从幼稚走向成熟,从粗放式走向规范化。而对外商投资企业信用的监管就是这一手段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22 18: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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