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占道经营调查报告

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顽症”,城区占道经营同样较为突出。为逐步解决城区占道经营问题,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我们就当前城区沿街为市,占道经营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解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占道经营情况

目前城区占道经营分为两类。一是规范经营场所。城管部门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为解决严管街道游动叫卖而指定的经营场所,如凤德路南端,划定红线,设置提示牌;二是占道经营形成的马路市场。商贩平时和城管工作人员打“游击”,或者利用城管工作人员下班后的空档,占道经营,以水果商贩、自产自销菜农和“烧、烤、炸”为主。主要集中在苍园巷、嫘祖路等九个部位,涉及约340户。

(二)市场情况

自200年市场管办“脱钩”以来,城区农贸市场形成了以买断、租赁为主的经营格局,市场业主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后期保障,起到了活跃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作用。目前,城区农贸市场的格局是:以城北、城中、城南的3个钢架大棚结构市场为主,共有经营摊位775个(每个摊位设置大小均为一米左右),现有经营户40人,租用摊位376个,使用率为485%,闲置摊位399个,预计可以容纳经营户60-200户。经营范围主要有:熟食、鱼肉、蔬菜、调料等类别。一是中心农贸市场。位于城区中心位置,东门路东端,经营业主为远安县巨盟有限公司,于200年购买经营权。共设置摊位350个,经营户06人,租用摊位278个,闲置72个,使用率为7943%。另有市场扩建部分,摊位52个,基本闲置(从月26日开始,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城管、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对仓园巷进行了联合整治,扩建摊位现已人满为患)。二是西湖农贸市场。位于大道南段,经营业主为彭芝兰,2008年3月承包经营,期限为2年。现有摊位53个,经营户24人,租用摊位58个,空闲95个。使用率6230%。三是城北菜市场。位于嫘祖路,经营业主为彭芝兰,现有摊位20个,经营户0人,租用摊位40个,空闲80个,使用率为3333%。其收费情况为:大厅内经营户无论占用摊位多少,每户每天元。

二、产生占道经营的原因

目前,一方面市场“空巢”,闲置率达到549%,而另一方,占道经营情况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传统经营消费习惯的影响。一是市民求方便、求便宜的心态,客观上为马路市场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二是经济的发展也使得居民的消费需求不断扩展,导致服务群体的数量不断增加,各种甜点、糖葫芦、水果商贩、炸烤摊点的游动性经营也随之增加;三是集中到中心市场购物,形成了中心市场有市无场,而城北、西湖市场有场无市的不均衡局面;四是攀比心理,常年占道经营商贩的理由是:别人能在大街上占道经营,我也可以,商贩们的这种攀比心理是导致占道经营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

(二)劳动就业难的影响。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区转移,“40、50”人员的不断出现,为了能够维持生计,他们选择了简单而风险较低的劳动方式,一辆三轮车,载上居民所需的商品,简单而又有可观收入的经营项目便出现在街头巷尾。二是有一批老年人、下岗职工、无田户、受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疾病、学生上学等问题致贫的贫困户,理直气壮地占道经营,给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虽然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反复教育规劝,但效果不佳。

(三)市场管理不规范的影响。一是设施不够齐全、服务管理不够到位。商贩以种种理由抵制进入市场,甚至一部分经营者弃市占街,自发聚集到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最为典型的是三个市场周边,均“衍生”着城区三个规模较大的马路市场。二是中心市场扩建部分没有加墙、加顶,不能挡风、遮风,经营户不愿意进入市场。三是市场周边街巷未纳入清扫保洁范围。市场周边街巷经营的小商小贩,同样要向市场交纳“卫生费”(约一米一元),用以雇请人员对街巷清扫,经营者误认为:我交了钱,经营就是合法的。街巷交纳的“卫生费”比市场摊位费便宜50%以上,使得商贩愿意在街巷内占道经营。三是纯粹的逃费。一部分商贩,为逃避或少交费用,干脆一部板车、一辆三轮车,成天在街道上流动叫卖。

(四)城市管理上的“漏洞”的影响。一是由于占道经营多数是经常移动的,没有固定的地点,作为城市管理部门,主要靠宣传教育来治理,往往是占道经营者采取“游击”战术与管理人员玩“捉迷藏”的游戏,“你来我走,你走我来”。二是城市管理相关责任单位的责、权、利不够明确,不能有效的整合城市的现有资源,城市管理部门“单打独斗”很难形成有效的整治力度。如:在城区占道经营的面点、烧烤、冷饮等熟食的商贩,没有取得相关证照,如果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源头管理,效果优于城管部门。

三、建议

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症”,其危害是有目共睹的,一是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凡是流动经营场所,塑料袋、瓜果皮沿街丢弃;二是蚕食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三是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一部分游动占道经营的小商贩,以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少两等坑害消费为业,损害消费者利益;四是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占道经营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拥挤、肮脏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如何有效治理占道经营、游动叫卖,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规范经营氛围。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渠道,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营造“规范经营行为,爱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使经营者统一认识,服从管理,自觉从思想和行动上不参与“占道经营”。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赋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城管、工商、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社区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法。“门前四包”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门前四包”管理要求,规范单位所属出租门店经营行为、改善周边环境,主动履行参与城市管理的义务。对少数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甚至抵制、阻挠管理执法的违法人员,从严查处,对屡教不改、顶风而上或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置。

(三)完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要通过改善经营条件、转变服务理念和降低收费标准等措施,确保经营户进入市场后“能赚钱、稳的住”。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完善市场设施。相关部门要督促经营业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现有市场条件。如:仓园巷扩建部分,应增设遮阳遮雨顶棚,为经营户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改善市场管理服务。市场业主要转变服务观念,克服“重收费、轻管理”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三是解决自产自销商贩“卖难”的问题。对农副产品自产自销经营户,可在市场内设置“自产自销区”,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减少他们的经营成本支出。

(四)建设专业市场,疏导占道经营。水果类占道经营户,小则三轮车,大则农用车,。根据走访调查,水果商贩均不愿意进入农贸市场经营。通过近几年的管理,夜宵经营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变,基本根除了无店经营现象,城区现有夜宵经营户都有了自己的门店,但分布呈“广而散”,不利于规范管理。因此,建议抓紧适时建设水果、夜宵等专业市场,引导经营户入市经营。一是征用南山超市,设置水果专业市场。市场建设、管理可以采取社会化、市场化机制,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也可由投资者发包经营。在考虑建设规模时,应超前考虑摊位设置规模。二是适时规划建设夜宵市场。三是选择不影响市容、又能方便经营户经营的场地,临时划定为“烧、烤、炸”经营户专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22 18: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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