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

用科学发展观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
随着河西南部地区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双闸地区农村土地被征用的面积越来越大,大量的失地农民所显现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失地农民是现代城市化的产物,是现代化进程中必然产生的社会现象。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双闸地区由农村向城市过渡转型的关键阶段,而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滞后于拆迁进度。由于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现行征地制度的缺陷以及农民自身因素等方面的原因,广大农民在失地之后并没有很好的融入城市生活,反而出现了就业困难、生活水平下降等一系列问题。失地农民问题关系到双闸地区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发展观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一、失地农民问题:城市化进程之痛
调查中发现,虽然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力求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但由于地方财力的限制和现行征地制度及补偿安置办法的客观局限性,缺乏实质性和针对性的就业安置措施和行动,给失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带来了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比较单一。农村劳动力安置基本是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进行,用地单位愿意一次性补偿安置费,而农民也是拿现钱实在,以后的生计问题考虑得较少。由于金钱来得太容易,同时,受自身文化、素质及专业技能等因素的局限,大多数农民没有将拆迁补偿费用在以后的生存发展上,而是用于在短期内奢侈消费。
2、部分农民基本生活来源受到影响。土地征用前,农民自种自吃,搞点家庭养殖业,赖以生存的土地能为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征用后,农民失去了最稳定的经济来源,加上生活必需品物价上涨的幅度很大,生活成本不断增加,势必对部分失地农民生活质量有一定影响。
3、部分失地农民再就业比较困难。虽然农民征地后得到了补偿,但由于缺乏创业能力,有一部分失地农民补偿费没有用于创业,只是作为维持暂时的生计之需,解决不了这部分失地农民长远的生活出路问题。另外,除年轻又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以外,有相当数量的失地农民因为文化素质较低、无专业特长、年龄偏大、健康状况欠佳,再加上长期从事农业劳动,对于变换劳动方式心理也不适应,再就业意识差,很难找到就业岗位。
4、失地农民养老、医疗保障低,后顾之忧多。失地农民是一个处于城乡边缘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目前,失地农民推行的基本生活保障低,并且是在女性55岁,男性60岁后领取,城镇医疗保障报销比例低。他们对今后生存问题心中无底,尤其是年岁已大、丧失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一部分人靠发的补偿费生活可以暂渡过一段时间,几年后补偿费用完,养老、医疗将成为一大突出问题。
据统计,在我街道上访中,关于失地农民占大多数。这些失地农民上访都是为了安置和补偿金额问题,有的产生了对政府的不信任和不满,对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了隐患。失地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不采取有力的措施,失地农民问题会变得更加严重。一方面,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的压力越来越大,失地农民离开土地,加入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由于其素质和就业观念的限制,是劳动力市场中的弱者,如果政府不对他们进行扶持和帮助,他们中许多人的生存问题将严重突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会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会严重偏离科学的发展观。这些,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有效解决。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失地农民的问题,是目前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必须认真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执政能力,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并落实保障失地农民根本利益的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
(一)完善保障制度,解除后顾之忧。
提高失地农民最低生活、基本养老、重大疾病三大保障制度,在生活上给予失地农民政策扶持,是解决失地农民生存生活问题最直接最普惠的办法。对特别困难的失地农民,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所需;提高普通失地农民推选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基本生活保障要同物价上涨同比例;对身患重大疾病的失地农民,给予医疗费补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完成失地农民的身份转换,使农民变居民,保证其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
(二)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加强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生存技能和就业本领,是解决失地农民生存生活问题的长久之计。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较低,一时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现状,在非农产业岗位的竞争中处于劣势。首先是要做好失地农民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观念教育,转变农民的就业观念。其次是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要与征地同步,根据其就业意向、年龄、文化层次,有针对性地分级分类进行技能培训。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根本在于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消除陈旧思想,帮助他们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增强农民的就业意识,提高就业能力。同时,要妥善解决农民就业费用。
(三)为失地农民就业提供帮助。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来源,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
(四)建立和完善职业介绍机构。成立职业介绍所,开展好县际、市际、省际间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交流,形成省区间劳务协作服务横向网络,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安全保障等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同时对劳务输出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搞好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要定期对劳务输出人员进行走访,搞好跟踪服务,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五)加强对外出就业农民的管理。城市化的一个根本标志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不是简单的农村劳动力的数量转移,更主要的是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及其子女享受市民待遇。因此,作为转出地,应该对转出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去向、从事职业,并要求外出者定期反馈有关信息。作为转入地,也应对转入当地就业的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搞好他们的社会生活、组织安排,包括户口、居住、饮食、党团关系、计划生育、子女上学等方面,使他们能正常参与有组织的社会生活,接受教育和监督。
(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社区教育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时代赋予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综合利用现有社区教育资源阵地,如成人教育中心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基地等,充分发挥劳动、科技、卫生、教育、司法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社会群团优势,开展社区教育,为社区新市民提供文化、科学素质、法制、环保、健康、市场意识,提高创业能力以及职业技能、社会风尚、道德水平等各方面的社会教育综合素质培训,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不断引导、更新文明生活新方式、新理念,可以使新市民最大限度地适应并逐步跟上现代城市社区生活节奏,促进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进一步推动和谐、文明新型社区的建设进程。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30 13: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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