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勤考核办法范文

教师出勤考核办法范文,工作计划是开展一项工作之前所必须要的一种准备工作,准备好了工作计划才能好好的开展工作,全文如下:

为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时间,配合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的实施,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办法。

一、工作考勤

教职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参加升旗仪式、例会学习、教研活动、家长会、学区会等学校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遇有病、事假应主动请假。

二、请假规定

、教职工因公或因事、病、婚、丧、产等原因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满后立即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以主管部门或函授学校通知时间为准,离校前天向学校申请,并写好请假条,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离校者以旷工论。

三、旷工、旷课(会)、迟到、早退、中途离堂(会)的界定

、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处理工作日)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实,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处理。经组织分配工作后,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以旷工处理。

2、旷课(会):未经批准,上课铃响后5分钟或会议开始后0分钟仍未到堂(会场)为旷课(会)。

3、迟到:未经批准,上课铃响后或会议开始后仍未到堂(会场)为迟到。

4、早退:下课铃未响或会议未宣布结束,未经主管领导或会议主持人同意,私自离开课堂(会场),未返回课堂(会场)未早退。早退时间课堂界定在5分钟内,会议界定在0分钟内,超出规定时间以旷课(会)处理。

5、中途离堂(会):在上课中或会议进行中未经领导或会议主持人同意擅自离开课堂3分钟或会场5分钟以上后返回课堂(会场)的为中途离堂(会)。中途离堂(会)后,在下课或散会后仍没回来者以旷课(会)处理。

四、病假

凡因病必须离岗治疗和休养的,经批准可请病假。

、短期病假(包括去医院看病),说明事由向学校领导请假。长期病假一律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意见,当日未能提供证明的,须在请假当日两日内提供证明,未提供证明者不能按病假记。

2、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明,由教职工向校长说明原因,待教职工返回一周内审核批准。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从事校外职业者,视为旷职论处。

五、事假

、教职工遇有个人特殊情况必须在正常工作的时间内去处理的,应请事假。

2、事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工作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3、属下列情况者,经校领导批准,可不算事假:

()教职工凭学校、幼儿园通知书参加家长会或带小孩体检的;

(2)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已婚女教职工进行计生&ldqu;三查&rdqu;和产前检查的。

(3)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4)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参加交流活动的。

六、婚丧假、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

七、考勤处理

、本校所有工作人员事假每天扣量化分2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量化分分。(包括上课)

3、每旷课一节扣量化分5分;旷工一天扣量化分0分;旷工同时旷课的,两项累计处罚。

4、抽查不在岗的,半小时内本人亲自向领导做出合理解释的不作处罚;超过半个小时的或不作合理解释的,每次视同旷工半天。

5、凡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升旗仪式、例会等),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量化分2分;请假的扣量化分分。如集体性活动发生在其它请假期间,只算其它请假,不重复计算。

6、期末考试、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学校组织的一些重大活动需全员参加,学校原则上不准假,如确需请事假的,每天扣量化分5分。

7、考勤分每学期计算一次,分值计算办法:总分500分,采用学期累计扣分制。按分数高低排出名次并分为四等,每等占教师总人数的25%。

学校将把考勤结果计入绩效工资考核;同时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取得末等的教师当年取消评优晋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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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3-26 18: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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