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xx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542人,提起公诉264人,同比分别上升99%和95%。工作中,积极投入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批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095人,起诉93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004人,起诉456人。对胡保平绑架杀害学生案等重大恶性案件,及时介入指导侦查,依法从快从严批捕起诉,确保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集中整治,批捕制售假药等犯罪嫌疑人69人,起诉55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集资以及各类重大经济犯罪452人,起诉858人。  积极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0件3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6件5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0万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大案94件23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件6人,科级干部要案4人、处级9人、厅级人,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着力查办经济领域与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组织开展集中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工程建设环节职务犯罪、侵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等多个专项工作,从中查处系统性、领域性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73件,如义乌依法查办工商管理人员勾结职业“打假人”索贿案9件,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加大“追逃”工作力度,共抓获或敦促0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立案60人,监督撤案38人,纠正漏捕74人,纠正漏诉22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裁判提出抗诉30件,已改判、发回重审或调解结案80件;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或不当情况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56件次。集中组织开展漏诉线索专项清理、抗诉案件集中督办等专项监督活动,纠正漏诉判处十年以上徒刑罪犯6人,无期徒刑2人;刑事抗诉获改判33件。立案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人员职务犯罪4件4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民商事申诉抗诉案件协同调解、保外就医同步监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以“实体公正、程序合法、监督规范、效果良好”为要求,加强办案质量建设。坚持每案提审、疑难案件集体研究、错案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准确办案,全年未出现错误批捕,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00%。对近两年内办理的所有公诉案件进行集中评查,认真整改个别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会同公安、法院出台规定,进一步完善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运用标准。制定完善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工作细则,建立职务犯罪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不断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省检察院帮助企业解困“十五条”意见,慎重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从严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强化监督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会同法制办等部门积极建设“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依法监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2件,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问题56件次。永康市检察院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解决四所学校5500名师生的环境污染难题,得到省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肯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活动监督,依法查办渎职犯罪3人,办理民事督促起诉24件,挽回或保护国有资产2900余万元。加强对社会管理领域犯罪特点、规律及原因的分析研究,发出检察建议00余件。  大力开展检察环节矛盾化解。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民行调处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等依法不批捕55人,不起诉328人,调处息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8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受理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704件,同比上升4%;建立涉检信访排查清理常态化机制,领导包案处理疑难信访5件;健全涉检信访救助基金制度,对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适用司法救助57件次,妥善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涉罪外来人员管护帮教基地5个,依法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247人次。  创新举措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全力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xx巡展活动,系全省6个巡展地市中唯一加入地方特色的城市,35万名干部群众到场观展,有效营造了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积极筹建警示教育基地,筛选办案实例摄制9集涉农职务犯罪警示片在xx电视台播放,扩大宣传效果。加强常规性预防工作,深入机关、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宣讲76次,围绕杭长客运专线xx段等重点建设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2批次。全面落实年度综合报告制度,认真分析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提交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  完善检察管理促进规范执法。探索案件集中管理,按照最高检察院的要求,认真探索“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积极筹划专门案件管理机构,落实改革措施。推行办案风险管理,全面实施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办法,对办案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前瞻性评估预判,强化措施做好防控,相关做法被市委政法委以现场会推广。加强办案安全管理,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开展规范管理达标活动,全面引导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全市有3个信访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或文明示范窗口,2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三、强化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精心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文艺会演,动员广大干警踊跃参与“红色感言”微博征文、全市政法系统歌咏大会等,切实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涌现出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政法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干警和“八婺青年先锋”等一批先进典型。  着力强化纪律作风与廉政建设。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等制度,不断优化领导干部作风。围绕机关效能与执行力,修订完善作风建设规定和法律职务晋升办法等制度,促进广大干警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查找各执法岗位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建起廉政风险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东阳市检察院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察院推广。坚持从严治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律作风情况明察暗访,强化督查,及时纠正执法办案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继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素质能力培训,组织各条业务线干警参加“检察人员执法规范电视电话网络轮训”5批次,组织276人次参加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首次对全市初任检察官进行了检察技能集中培训和在岗实践。关注年轻干警成长,通过以老带新、多岗位锻炼、到控申部门轮岗等方式,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注重业务骨干培养,涌现出全国控辩对抗赛优秀辩手、全国反渎侦查办案标兵、全省优秀侦查员、全省十佳民行办案人、全省十佳派驻检察官等一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  稳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眼于打造检察机关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加强基层执法监督的一线平台,扎实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已挂牌运行的0个基层检察室主动对接乡镇综治中心,联系和服务群众,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推进科技强检,各条业务线网上办案软件全面运行,网上案件管理稳步开展,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与各类案件信息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安全切实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围绕《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贯彻实施,与人大紧密互动,积极配合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审议、调研、视察等活动,主动汇报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在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在接受监督中争取支持,有效凝聚监督共识,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及时向人大报告检察机关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举措,预防巡展工作结束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及转交案件2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走访、定期寄送工作简报、内部刊物、召开部分代表委员座谈会等方式,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拓宽联系渠道,一批代表委员担任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在具体案件监督中,诚恳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xx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制定“十项检察”措施深化服务大局工作得到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在全省检察系统工作绩效综合考评中位居榜首,市检察院获综合考评优胜奖。全市共有28个集体、4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义乌市院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我省唯一的基层“四化”建设示范院,永康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还有3个基层院被评为年度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2个单位、2名个人荣立二等功。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有效,机制不完善、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克服;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对抓住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契机、推进法律监督的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成效不大,绩效考评居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干警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亟待提升;一些基层院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基层基础建设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深入开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xxxx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抓手,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推进赶超发展、加速浙中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担负首要政治任务,着力维护和谐稳定。把为“赶超发展、浙中崛起”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摆上首要位置,大力开展“两排查一促进”、领导干部大接访等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做好流动人员诉讼权利保障、社区矫正动态检察、涉检信访等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更加注重维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二、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力服务赶超发展。紧随现代化新xx建设的新征程,认真研究找准检察工作在浙中城市群、金义都市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建设推进中的结合点、切入点,强化工作措施,着力促进赶超崛起各项战略举措的顺利实施。依法打击重大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文化领域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对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司法保护。妥善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和重大涉企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执法方式方法,努力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开展法律宣讲、“法律体检”、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强化反腐职能。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大案要案,提高办案工作实效。依法查办国家重点投资、土地征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深化。严肃惩处涉农惠民领域以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着力保障民生民利。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着重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大平台、大项目同步预防,深入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年度报告等工作,全面提升检察预防水平。  四、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着力维护公平正义。持之以恒地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呼声,切实加强对有案不立、裁判不公、违法减刑、假释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严肃查处司法腐败。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制度,积极推进司法机关之间信息互通衔接、刑事拘留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标准与程序,增强诉讼监督的规范性、严密性。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注重法定监督手段与检察建议、瑕疵通报等柔性手段综合运用,切实提高监督效果。  五、全面推进自身建设,着力深化固本强基。扎实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主题实践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纯洁性、先进性建设,严格落实“说情报告制度”等规定,引导全市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加强业务建设,积极推进办案精细化、侦查一体化、案件管理系统化、执法公开化、保障信息化,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先进文化培育和凝聚检察职业精神,以作风建设与从严治检提升执法公信,以全面培训与重点培养提高履职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检察保障机制和基层检察室工作机制等,保障检察工作深入持续发展。

(编辑:华华)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04 23: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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