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篇一) **年省统计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ldqu;四个扎扎实实&rdqu;重大要求和省委&ldqu;四个转变&rdqu;新思路,严格按照青海省**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台账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了《**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要点从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以提高数据质量为首要职责,采取不同措施建立健全依法治统制度、深化统计法治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遏制统计数字上腐败,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扎实的法治保障。 2、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制定了《省统计局**年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台账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细化为23条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和可检验成果,并在年底进行检验考核。 3、签订责任书,认真履行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党风行风建设,牢固树立统计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切实改进统计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统计系统执行力,制定了《行风建设承诺书》。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本地区、本单位向省统计局递交了统计行风建设承诺书,做出了加强和推进统计行风建设的庄严承诺。积极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定了《**年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局长侯碧波与8个市(州)统计局局长签订了《**年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并要求市(州)统计局与县级统计局签定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在全省统计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分头抓,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4.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法治工作。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完善统计执法&ldqu;双随机一公开&rdqu;抽查制度,健全统计监管体系。在《青海省统计系统推广&ldqu;双随机&rdqu;抽查实施方案》基础上,制定了《青海省统计局&ldqu;双随机一公开&rdqu;工作实施细则》。&ldqu;实施细则&rdqu;根据依法监管、统筹安排、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统计领域监管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严格按照&ldqu;实施细则&rdqu;规定编制统计信用目录及时在&ldqu;信用青海&rdqu;公示双随机抽查单位结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我省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在征求省直28个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了《青海省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5.编制清单,规范执法管理。紧紧围绕&ldqu;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rdqu;总体目标,依据新修订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对原有的统计行政权力清单44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规范,重新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ldqu;清单&rdqu;明确规定了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并在青海统计信息(内外)进行了公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6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加大惩戒力度。一是按照《**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ldqu;双随机&rdqu;抽查实施方案》,&ldqu;双随机&rdqu;对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洲的8个区县8的家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同时完成了五证合一建设领导小组抽取的3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遏止统计上弄虚作假。对去年查处的2家统计违法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行政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的0名责任人依法追究了行政责任;对严重统计违法的5家企业将在&ldqu;失信企业平台上&rdqu;予以公示。三是防微杜渐,开展统计行政约谈。根据《青海省统计行政执法约谈制度》对发生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所在地区的2个市州、2个县的政府领导和统计局负责人依法进行了约谈告诫。 (三)创新普法宣传,拓展普法效果 7按照&ldqu;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rdqu;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一是抓领导干部&ldqu;关键少数&rdqu;,发挥引领示范。编印《领导干部统计知识读本》,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向全省县以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发送,同时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发送给省委各常委、各副省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8个市州党委政府领导;二是加强了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向全省&ldqu;四上&rdqu;企业和项目单位发放《致全省企业单位负责人一封信》。在一封信中将统计法中领导干部的三个不得和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及建立健全统计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的内容告知企业和项目单位领导,以及将《联合惩戒备忘录》中的23条惩戒措施以一封信的方式一并寄送给全省近3000家联网直报企业和项目单位负责人。三是利用微信微博发送《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解读,刊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0余条,四是制作了题为统计&ldqu;亮剑&rdqu;在青海的微视频,将统计法的有关内容及法治统计取得的成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五是借势宣传,利用全省综合治理宣传、青海省法治宣传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活动等进行统计法宣传,发送宣传册和宣传资料2000份;六是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协商,共同印制统计法治宣传折页,发送给省级各部门和各级统计局、法制办;七是积极与省委组织部协商沟通,省行政学院在**年第47期县处级公务员培训班上安排统计法律法规教学课程。0月日,省统计局副局长康玲同志在省行政学院作了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8加强统计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局党组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抓好领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截止月党组中心组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会0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月7日举办了全省统计局长法治培训班,全省54个市州县统计局长参加了培训,局长侯碧波亲自讲解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先后为玉树州、海西州、海南州和共和县、贵德县统计局的统计人员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人员达800人。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举办了全省执法骨干培训班,培训班详细讲解了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处罚种类、执法程序、执法检查技能、法律文书制作及有关专业主要统计指标检查取证的方法等执法程序,为了增强实际效果对近几年的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采用互查互评和调阅查看的方式进行,从案件主体程序合法性、证据确实充分性、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性开展了评查,执法人员在横向互查中取人之长、在纵向点评中查找差距,互相探讨交流、互相释疑解难。 二、存在的问题 省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统计工作的推进不平衡;二是执法队伍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8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8年,我局将在省委、省政府和依法治省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统计执法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和遵守、执行意识,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工作难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其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督查制、行政过错责任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等制度,增强行政执法效果,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3、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有效遏制统计上的腐败。按照我局制定的&ldqu;双随机实施细则&rdqu;,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从联网直报平台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依法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4、加大统计违法惩戒的力度。一是加大企业统计失信成本,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在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于核实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努力做到公开约谈;三是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责任人要严肃查办处理。 5创新依法行政思路,不断增强统计服务意识,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篇二) **年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人民防空改革深化这个核心,按照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提升依法、文明、高效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人民防空服务民生的质量,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现对本局年度法治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是抓好法治工作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工作,根据张家港民防工作实际,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 的重要工作目标。在局班子调整后及时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讨设防政策调整对我市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影响。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负责人员对本科室、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强化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领,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我局结合局学习计划,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统一授课与个人自习相结合,所有公务员均完成5+*学习、执法人员高分通过网上考核、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依法行政培训、全省及苏州执法卷宗评查等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学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完善执法机构。根据省民防局县级以上民防部门必须成立专职执法机构通知的要求,在张家港市编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年9月挂牌成立了张家港市民防监察大队,履行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职能,实现了行政处罚零突破。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 我局坚持依据市法治工作要点和上级条线管理要求,围绕&ldqu;准军事化&rdqu;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按照《领导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各项要求,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经费支出、制度的制定和人事干部问题等重大事项提交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今年结合审批局成立,行政审批权的下放和划转,对现有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通过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瓶颈性问题的研究,结合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审批工作流程》、《行政服务指南》、《绩效考核办法》等,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财、管物,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要求,对部分企业违规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实行决策过程全纪录,决策流程全公开,聘请苏州、吴江等单位的专家领导进行论证,保证了处罚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裁量适当和风险可控,为今后重大行政处罚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三、以普法宣传为抓手,积极推进民防法治建设 **年,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民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民防公众号,广泛开展民防应急安全宣传。重点突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相关条款宣传,人防车位不可出售、出租不得超过三年的红线得以家喻户晓。二是以&ldqu;52&rdqu;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为重点,条块结合,联合推进。加强与地震、消防及应急办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在多个节点共同推进宣传工作的开展。此外还利用&ldqu;98&rdqu;全省警报试鸣、&ldqu;9&rdqu;消防日和&ldqu;24&rdqu;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间段,配合街道、学校和社区单位开展各类民防法制宣传。并利用《张家港日报》、张家港电视台等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苏州以上报刊发表各类信息和调研文章80余篇。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演练活动,扩大影响。结合民防特点,组织各街道社区、学校开展专场宣传教育活动。举行了&ldqu;民防应急知识进社区&rdqu;、&ldqu;防空减灾进学校&rdqu;、&ldqu;防空减灾进企业&rdqu;、&ldqu;防空减灾进家庭&rdqu;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加大媒体的投入,强化宣传效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拍摄并播出了四期民防面对面专题节目,针对热点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同时继续加大民防宣传片下发播放,提高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 四、狠抓依法行政,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审批,提升工作质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积极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年至0月,全市人防工程报建审批项目共9个,易地建设项目55个,竣工项目8个,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违规减免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批合格率达00%。**年十月参加苏州民防执法卷宗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截至0月底,检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3个,现场75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二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对民防执法主体进行梳理。结合审批局成立,在编制权责清单的过程中同时对整个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最大限度的压缩办事时间。三是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企业发展。针对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以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政策衔接、有利于社会稳定为目标,抢抓时间节点,在2月日前,一周内突击为5个项目办理了行政许可,得到相关企业的好评。 五、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分工、机构职能介绍、业务工作、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政务动态等方面通过中国张家港进行全方位公布,并及时全面发布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公开透明。将审批和处罚结果及时进行&ldqu;双公示&rdqu;。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将&ldqu;双公示&rdqu;信息同步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改进工作短板。我局始终坚持把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群众当前反映的一些诉求、呼声、期盼较高的问题,高度重视2345等平台的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三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根据省民防局要求,所有涉及审批和经费使用项目,均按期上传省民防局纪检监督网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都依法依规进行了妥善处理。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流法治机关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之后,相关配套法规缺少、部门法规间的矛盾,民防依法行政的基础还很薄弱;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研究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208年,民防局将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核心,以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的思想为指引,紧扣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要求,围绕执法全过程制度的全覆盖,落实权力下放后的监管工作,紧盯《人民防空法》的修订,聚焦人防发展热点问题,夯实公平、公正的民防法治基石。 (篇三) **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总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和湖北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的总体要求,我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奋力开拓进取、勇于争先创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建设美好&ldqu;五城&rdqu;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年,我市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决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组织专家起草并印发了《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dsh;2020年)》,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统筹安排,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及要求,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纳入实绩考核。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强化制度保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8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鄂政办电〔**〕32号)要求,市政府迅速成立专班,对符合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使国务院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向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传达通知精神,确保其深刻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为组长,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法制办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专班。三是明确工作责任。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将规范性文件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给全市各相关部门,要求各部门按照&ldqu;谁制定,谁清理&rdqu;的原则,对涉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清理结果和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审核,形成清理意见表后,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据统计,目前符合清理范围的58件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的02件、宣布失效33件、宣布废止6件、予以修改7件。有关&ldqu;放管服&rdqu;的规范性文件总共44件,继续有效的有26件,失效的有件,废止的有3件,予以修改的4件;涉及到&ldqu;生态环境保护&rdqu;的规范性文件总共件件,继续有效的有6件,失效的有3件,废止的有件,予以修改的件。 (三)深化&ldqu;放管服&rdqu;改革,推动政府依法履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我市行政权力清单。一是编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重点对公共服务类事项进行清单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督导所有窗口重新清理流程更新办事指南。目前共计25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全面公开。二是全面清理各类重复性证明。对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审批部门可信息共享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现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目前住建委、工商局、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局等窗口部门已实行申请资料一次性提供,部门信息共享,服务质效明显提升。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一是开展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确保即来即办事项办理率不低于5%,一般事项、重要事项、重点招商项目和工业项目分别在5个工作日、0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重新编制工业企业落户报建流程。对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环保等部门20个项目建设审批类事项流程进一步削减、合并,取消工业项目招投标备案、节能备案审批事项。三是加快&ldqu;互联网+政务服务&rdqu;建设步伐。通过搭建&ldqu;2345&rdqu;服务热线平台和升级政务服务审批平台,实现市、乡两级联网运行,为全面实现208年行政审批网上申请、受理和办理&ldqu;一张网&rdqu;服务打下基础。 3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市&ldqu;先照后证&rdqu;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在全市范围内统筹推进&ldqu;多证合一&rdqu;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制,推行&ldqu;双随机一公开&rdqu;监管。实施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商事登记审批信息互联共享平台,实现工商部门和审批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极大地方便了企业,激发了大众创业热情。 (四)规范行政行为,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认真开展&ldqu;两证&rdqu;换发办理工作。为全面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了市直部门及有关乡镇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参加的换证工作动员会,对换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财政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主体类别、执法范围、经费来源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按照&ldqu;人、编、岗、费&rdqu;相一致的原则进行了清理。2月6日组织全市8家单位47名执法人员参加本年度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换证考试。 2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今年4月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年度天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进行重点清理督办。一是强化规划引领。要求各行政执法成员单位相继出台内部具体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公示投诉举报渠道,对本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二是强化措施落实。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成员单位就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阶段性交流,并就发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等进行个别座谈。同时深入各级执法部门进行现场督查,对涉访涉诉案件的受理转办、自查自纠阶段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重大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执法案卷的审理评查等环节进行重点考察。三是强化考核督办。我市将专项治理考核评价与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统筹结合,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和考核内容,制定了&ldqu;五表一账&rdqu;,将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分阶段对各成员单位专项治理发现和整改问题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力倒逼依法行政,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迈入新台阶。目前累计整改问题32个,涉及金额2378万元,通报5人,诫勉人(乡科级)、纪律处分4人。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我市对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年度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案件评查标准,从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等方面对各单位上报的25份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从总体情况看,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依据正确、处理适当,较好地保证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从执法类别来看,行政处罚案卷的整体质量好于其他案卷。同时,部分案卷存在未载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笔录制作不严谨、送达不及时、装卷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我市将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分析原因落实整改,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良好基础。 4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我市8家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对天检会〔**〕2号文件的共同签署,对两法衔接工作的衔接程序、工作职责、检查监督和工作机制等问题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了界定,并对各成员单位信息平台联络员进行了&ldqu;两法衔接&rdqu;信息平台操作培训。今年市政府通过建立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通讯录、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基本完成了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五)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办发〔**〕40号)文件精神,我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发了《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各部门法制机构承担本部门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目前,全市各市直单位、26个乡镇办场园己全部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覆盖体系正式形成,通过举办法制讲座、面对面咨询、参与调解纠纷等一系列方式,将法律触角延伸到底,法律服务覆盖到边,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2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对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委省政府对市州政府领导班子的考核评分标准,我市印发了《天门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明确要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我市本年度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包括一审和二审)共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次,应诉率为647%,已完成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60%以上的要求。下一步我市将协调市政法委、市法院等部门加强督导配合,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进一步推进行政应诉各项工作落实。 3认真落实定期听取法制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定期听取市政府法制办法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出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通过采取内部调剂或阶段性借调方式补充法制工作人员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二是全面落实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法制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法制工作,致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4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按规定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均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是大力推进改革的一年,也是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年。目前我市的整体推进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各责任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和进程不一致,法治建设的思路需进一步创新; 2、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进展缓慢,政府法制部门人员数量同繁重的工作任务需逐步匹配; 3、政府领导班子学法用法活动需提前纳入到年度规划中,重大行政决策需严格落实各项法定程序的参与力度; 4、&ldqu;+5+N&rdqu;大法治工作格局的牵头单位要加强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对每年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便于相关部门有针对性进行改进。 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推进和完善。 三、208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8年是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现阶段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有了科学的顶层设计,有了实现顶层设计的科学路线图,下一步就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ldqu;深化依法治国实践&rdqu;。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继续践行新发展理念,履职担当,积极作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理顺体制,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充实法制人员力量,加强复议听证室、审理室、档案室等硬件设施建设。市直部门、各乡镇政府应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以及队伍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加强经费保障,充分调动政府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和执法权下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着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重点是把好&ldqu;五关&rdqu;:把好程序关,提升规范性;把好审查关,增强合法性;把好参与关,扩大民主性;把好评估关,防范风险性;把好责任关,强化严肃性。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减少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备案审查规定和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制度,切实做到&ldqu;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rdqu;。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的,一律不得进入办文程序,从文件的源头把好法律关。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为契机,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完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整合市内行政复议资源,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实地调查力度,扩大听证审理范围,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增强文书说理性,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大案件协调和纠错力度,综合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及时定纷止争。健全行政复议白皮书制度,加强与法院的衔接与沟通,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篇四) **年,在**市政府、信宜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在信宜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及**市委、信宜市委有关要求,多管齐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为全力推动信宜&ldqu;绿色崛起&rdqu;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年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职责。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经过三轮调整,共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将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ldqu;非行政许可审批&rdqu;这一审批类别;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编制完成了《信宜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暂保留事项清单》;建立行政许可保留事项清单,印发公布了《信宜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版)》和《信宜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年版)》,为我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编制了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镇级人民政府的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调整完善后的部门清单。推动各部门优化办事流程,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图。严格落实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市发改局对涉企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执行国家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我市认真落实《**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放宽企业投资准入,按照&ldqu;非禁止即可行&rdqu;原则,进一步放宽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列明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分别开展春运票价、食盐价格、电力价格、涉企收费、景区门票、商品房销售价格等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乱收费行为。 (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一是推进食盐监管体制改革。 二是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五)完善宏观调控。 一是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我市编制了《**年信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发改局把年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解读经济运行特点,分析存在问题,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 二是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管理。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依托**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平台,企业只需网上提交备案表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码和备案证。 (六)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积极推进&ldqu;多证合一&rdqu;登记制度改革。我市通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宣传&ldqu;多证合一、一照一码&rdqu;的改革内容,重印新版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确保我市的&ldqu;多证合一&rdqu;登记制度改革如期实施。&bsp; 二是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ldqu;四证整合&rdqu;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ldqu;两证整合&rdqu;的基础上,再整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三是积极落实&ldqu;证照分离&rdqu;改革。 四是落实商事登记制度的各项措施。包括:、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2、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备案制度;3、放宽名称限制、优化登记程序、规范商事登记备案事项、推广电子签名应用等;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代办工商注册登记服务协议,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5、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间。6、简化退出程序。 (七)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 根据&ldqu;一门通办、一窗受理、受审分离、全科服务&rdqu;改革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一门式一网式网格化政务服务改革;整合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现有的机构场所和资源,统一了外观标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外部办事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 (八)优化公共服务。 我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预算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安排预算资金,严格预算追加及调整程序;及时下达专项资金,转发相应政策文件,保障配套资金落实,确保专款专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投资审核,促进&ldqu;阳光投审&rdqu;,节约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和会计检查;落实中央&ldqu;八项规定&rdqu;,推进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我市搭建起了行政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效能监察平台等&ldqu;四平台&rdqu;,建立了集中统一、虚实结合、多层联动的政务服务运作机制。 (九)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全市环境连片整治。开展打击小造纸、小电镀、小炼油等以水污染防治为主题的回头查专项环保执法检查工作,防止其死灰复燃;市环保局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对环保违法的企业实行取缔关闭、责令整改、经济罚款等措施。同时,扎实推进农村河道清洁工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我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实行合法性审查。发布后及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公报和市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及时报送**市政府、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收到关于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的备案意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我市于5月2日印发了《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信府办〔**〕30号),并且加以贯彻执行。落实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的规定,我市于8月份开展我市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报送**市法制局,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市于**年2月制定了《信宜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信府〔**〕60号),明确了市政府重大决策所遵循的原则、重大决策的范围和决策程序。**年2月,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信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信府办〔**〕72号),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我市将对此听证目录进行修改,重新发布。 市政府十分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的执行,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等方式,在行政重大决策中体现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提升了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今年,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为了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我市进行新一轮的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目前改革方案已经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根据**市政法委的部署,新增2家&ldqu;两法衔接&rdqu;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且已纳入&ldqu;两法衔接&rdqu;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全部接入&ldqu;两法衔接&rdqu;信息共享平台。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市于**年7月制定了《信宜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信府〔**〕7号),对我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自由裁量行为作出规范。相关部门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则,确定行政处罚的结果。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我市于**年2月印发了《信宜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信府〔**〕58号)。市政府加强对本级政府行政决定的法制审核,主办单位代拟的决定书由市法制局审核后再报市政府审批发文。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市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的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活动、执法质量的监督,我市于9月份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评查单位,并进行分类整理,形成评查意见、整改意见,向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通报。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市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新领、换领**省人民政府执法证必须经过培训和网上考试成绩合格的规定。市法制局于**年2月举办了行政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受**市法制局的委托,市法制局在市职业技术学校共举办了行政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考试倒逼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市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通过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具体化,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实行倒查追责;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 二是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政府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报告政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接受司法监督。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积极答辩,按时提交证据和依据,遵守法庭纪律,配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重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并向人民法院反馈采纳情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和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市委、市政府于8月份批转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等实施审计,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责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做好对我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 (三)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理机制。一是举办了《网络安全法》等专题培训班,组织我市民间自媒体参听参学;二是对一些主流新闻网站,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做大做强,成为推介政府、宣传政府的主流网站。三是加大网络传播秩序整治力度,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推进政策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告征询意见。二是加强执行公开。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四是推进服务公开。五是强化结果公开。我市已开展对深化改革和其他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以情况报告的形式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六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全力推进&ldqu;七五&rdqu;普法进程。 一是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年)》,规范指导全市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广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ldqu;一月一重点&rdqu;活动,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因地制宜的广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并积极利用《信宜新闻》、&ldqu;信宜普法&rdqu;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发布法治宣传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今年8月,在信宜市六中建设&ldqu;青少年法制普法教育基地&rdqu;;在玉都公园二级平台打造&ldqu;法治文化主题&rdqu;公园。 四是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市政府十分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将行政复议的办事指南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行政复议案件先由市法制局集体讨论后,再报市政府审批。按照上级要求,收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报送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全市各镇(街道)、各村(居)委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成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旅游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二是全面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综合业务水平。我市通过集中培训、巡回培训等方式,对镇、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能力素质。 三是落实人民调解&ldqu;以案定补&rdqu;工作制度。 四是进一步推进&ldqu;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四)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我市着力打造&ldqu;法治信访&rdqu;、&ldqu;阳光信访&rdqu;、&ldqu;责任信访&rdqu;,强化&ldqu;倾心为民、严格依法、关注弱势&rdqu;等工作理念,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高效开展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行动。 二是规范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发挥**省信访局督查工作平台的作用,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诉访分离初见成效。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坚持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我市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将党的法治理论、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列入领导学法内容,不定期地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法律学习活动。市直部门和各镇政府也通过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学法。 二是将宪法法律内容列入党校主体班教学计划。**年,市委党校将党纪政纪、法治政府建设、村民自治等方面纳入培训内容,引导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的做法习惯。组织骨干教师认真学习《宪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集体备课,以&ldqu;流动党校、驻镇夜学&rdqu;、&ldqu;送教上门&rdqu;等形式,深入到全市各单位、镇街,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辅导。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市府办于**年发文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办公室于**年2月印发了《信宜市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信办发〔**〕25号),我市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扎实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政府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同时聘请律师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大部分市直部门、镇政府安排有工作人员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有条件的还聘请社会律师作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内的研讨会,认真审核各类合同、方案、规范性文件,准确提出法律意见。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在市委的领导下,我市以市委文件形式制定《信宜市贯彻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市政府主动向市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政府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将完成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的范围,依法行政考评结束后,考评结果向市委报告。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职责。 市政府对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分别报送**市政府、信宜市委、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并且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各部门、各镇政府也按照要求向市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三)加强考核和督促检查。 从**年起,我市将依法行政考评列入年终考核的范围。通过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改进依法行政考评方法,我市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各部门、各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力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不足之处体现在:个别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的配备有待健全、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有待规范;市委对政府公职律师制度印发了文件,但公职律师的实际运作有待市政法委、市司法局与各职能部门相互衔接、推进;我市在新时期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有待加强和改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部门和乡镇的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较为迟滞。 208年工作计划 一、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论作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我市要深入开展宣传、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要将党十九大报告中关于&ldqu;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dqu;的要求贯彻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实践。 二、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既定目标做好各项工作。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以及**市委、信宜市委的实施方案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很明确,关键在于抓落实。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通过检查和督办,确保实施方案所确定的任务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三、认真规划新一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当前是:落实市委办文件《信宜市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制度实施意见》(信办发〔**〕25号)的要求,要加强指导、督促行政机关全面配备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参谋作用;加强衔接,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中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运作;加强法治政府的具体制度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行政效能建设;发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的作用,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篇五)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以打造法治质监、服务质监、和谐质监为目标,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加强依法行政与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项目。坚持动态调整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各项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年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和调整,行政许可调整3项,行政确认取消项,其他权力取消项、新增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目录合计07项,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83项,行政强制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7项。权力要素没有调整。 2推进市、县级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根据市编办统一部署,及时完成市、县级权责清单的统一规范工作,对本系统(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事项目录、子项名称、审批层级、权限划分、实施依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上报市编办,实现权力运行的依法、全程、动态监管。 3构建全口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清单。根据市编办统一部署,完成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的梳理、公示和上报工作,并按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布。经清理规范,我局共有7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7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4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制定《合肥市特种设备&ldqu;百日除患铸安&rdqu;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质发〔**〕85号),以特种设备&ldqu;铸安&rdqu;行动和风险管控&ldqu;六项机制&rdqu;为基础,以&ldqu;百日除患铸安&rdqu;专项行动为载体和抓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特种设备领域各个方面,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5打造政务服务&ldqu;一张网&rdqu;,实行&ldqu;一口受理&rdqu;、全程服务。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合肥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年本)的通知》(合政秘〔**〕02号)要求,全面梳理部门行政权力,编制依申请行政权力目录,明确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对适合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事项,编制进驻事项目录,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年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共办件4件。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中表格下载和办事指南功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制度建设情况 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对《合肥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合肥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合肥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受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征求意见等认真进行讨论,及时做好回复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贯彻《合肥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试行)》,将该文件及时转发各处室,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由法规处进行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ldqu;三统一&rdqu;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积极应用法制监督平台,全面实现规范性文件报审报备工作电子化。开设规范性文件征询意见专栏,拓展公众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广度和深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制,自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策解读方案。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我局**年度、**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3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合政〔**〕9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成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制定《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合质函〔**〕48号),明确提出自**年7月日起,对新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年,对**年以来制定的所有存量文件进行了审查清理,共计22件,均没有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内容。 三、行政决策情况 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制定《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及法制审核的主体、期限、方式、程序和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将我局86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绘制审核流程图。全年共对8起行政处罚决定、件规范性文件、5起其他行政决策实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2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在我局门户网开设&ldqu;调查征集&rdqu;专栏,对社会关注度高或者与公众直接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坚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意见。 3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关于印发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合质办发〔**〕26号),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管理目录、决策程序、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年,我局5项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领导班子集体会议讨论研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求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4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暂行)》(合质发﹝**﹞60号),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把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明确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列入会议议题或制发文件。对我局5项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相关决策合法合规。 5规范和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认真落实《合肥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法签订政府合同,按照要求备案。政府合同订立前均交由局法律顾问、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查,出据《法律审查意见书》,杜绝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防范、规避合同风险,有效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全年合同履行没有发生争议及违约行为。加强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对合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没有按期完成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合同履行达到预期效果。根据要求,将我局**年政府合同目录报送市法制办进行备案。**年8月,对我局及各直属单位**年月日至**年6月30日期间签订的政府合同,组织开展书面调查统计,并对我局政府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奠定基础。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注重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年上半年由市人社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考三名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一线。 2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印发《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情况和权责清单建设,对该自由裁量基准进行补充、完善,确保裁量基准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实现全覆盖。根据省质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我局向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转发了《**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合质发〔**〕78号),明确从208年月日起执行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为全市试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首批试点单位,我局严格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将**年经办的案件执法全过程资料予以补录,对**年经办的4起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实行网上运行,切实实现了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实时监控、及时提醒和全程留痕,行政执法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公开率00%。 4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严格执行《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备案、总结。全年共对6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群众公议(2件现场公议,4件网上公议)。群众公议过程中,我局将案件基本情况、适用的法律条款印发给每位公议员,案件承办人员详细汇报案件办理情况,现场解答公议员询问,按照规范的公议流程进行公议工作,群众公议团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意率保持在00%。 5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合府法〔**〕7号)要求,围绕执法活动是否超越权限、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法律适用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卷宗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对市局所属的执法机构以及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反馈评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通过评查,我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良好,案件定性及案件处罚均符合法定依据,在案源核查、立案、调查终结、告知、处罚等方面均依据法定程序办理,重大案件呈报案审会集体研究。我局特设处办理的一件气瓶充装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年度全市优秀行政审批案卷。**年,我局与黄山市局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互评互查。 6完成质监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罪名目录和证据移送标准制定工作。合肥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ldqu;质量技术监督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案件罪名目录和证据移送标准&rdqu;(合两法领〔**〕3号)。推行&ldqu;两法衔接&rdqu;工作网上全面运行,无有案不移情况。 五、行政权力监督情况 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置互动交流栏目,开设网上咨询、建议留言、领导信箱、监督投诉、调查征集等专栏,畅通举报、投诉等监督渠道,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365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业务咨询、网络留言、投诉举报458件(其中举报4件,投诉2件、咨询36件,留言26件。内容主要涉及电梯故障、汽车零部件故障等方面)。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计受理业务咨询、建议、投诉442件(其中投诉78件,咨询24件,建议23件,内容主要涉及证照如何办理及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问题投诉)。除在办件外,全部处置回复完毕。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办理议案、提案共0件,所有建议议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00%,做到了&ldqu;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rdqu;。 3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风险排查&ldqu;八查八找&rdqu;与专项整治行动。在深入排查全部行政行为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风险、行政决策风险、重点执法行为风险、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风险、质监系统内部部门间衔接风险、质监系统与外部衔接风险和廉政风险等八个方面查找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制定《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诉讼与信访分离工作制度》,明确化解范围,建立化解机制,畅通化解方式,理顺化解程序,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升复议决定公信力。对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按规定受理。办理复议案件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按期依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作为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时,认真做好答复等相关工作,自觉履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成立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出台《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先后制定《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申诉、举报处理程序的若干规定》《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衔接机制。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确认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2件,行政复议决定书全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开。 3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被提起行政诉讼件(二审),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及时向市法制办报送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准备情况的报告》,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按时报送年度《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统计表》和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全年无需要备案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无复议典型案例。严格执行各项应诉、应议制度,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决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七、能力提升和业务培训情况 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制定《中共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中心组**年理论学习计划》(合质党组〔**〕9号),领导班子开展年度学法活动4次以上,并利用局务会议、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法制培训。积极参加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培训班。按要求参加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法制业务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2举办系统内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活动。**年5月,我局稽查支队在合肥市承办了全省质量监督执法打假业务培训班,合肥、滁州、淮南市质监系统以及合肥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执法检查技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与运用,授课师资均为系统内长期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专家和技术骨干,授课内容具有较强理论指导性及现实操作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开展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活动。出台并印发《**年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要点》,确保年度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各项学法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市法制办吴昌文主任作《我国法治的发展历程与法治思维要求》》专题法制讲座;举办《公务员法》专题培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讲座等集中学习。组织&ldqu;全局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考试&rdqu;,考试合格率00%,全部完成学分制教育,确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持续不断提升。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认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节点,同步印发《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本部门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工作落实。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报告。 本系统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及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行政案件。 **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不足;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执法人员在掌握法律政策、规范执法程序、执行制度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不深入、不具体和不够自觉等问题;对执法人员的能力素养提升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方式需进一步优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契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强化质监执法监管,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努力提升质监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开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使命的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dsh;2020年)》、省委省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dsh;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合肥市推进依法行政办法》(市政府令第96号)的要求,认真制定与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层层分解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有序、高质效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履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下放、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夯实行政许可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简化政务服务流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窗口出件、统一评价体系。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快捷、更高效。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深入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暂行)》《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市场公平竞争等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合规。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深入落实&ldqu;双随机、一公开&rdqu;监管全覆盖工作,切实解决好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全面落实《合肥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208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市&ldqu;两法衔接&rdqu;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联席会议要求,实施&ldqu;两法衔接&rdqu;工作网上全面运行,确保有案必移。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稳妥应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质监法制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认真组织系统内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或轮训活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率实现00%。继续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应评查的案卷全部评查。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法制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六、进一步加大质监法治宣传力度。认真落实&ldqu;谁执法、谁普法&rdqu;&ldqu;谁主管、谁负责&rdqu;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法治宣传典型案例选编,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法的过程。深入推进质监&ldqu;七五&rdqu;普法工作,紧密结合&ldqu;质量月&rdqu;、&ldqu;国际标准日&rdqu;、&ldqu;国家宪法日&rdqu;等重要节点,通过不同媒介广泛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25 13: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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