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完成情况工作总结

一、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

204年确定我县耕地保有量指标为4258万亩,保证了市政府下达我县202年耕地保有量。

2、基本农田划定、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

204年我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549万亩,204年期间无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灾毁造成基本农田减少。保证了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204年期间,我县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凡不符合规划的用地一律不予审批。对确需建设的重大项目用地,通过依法依规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办法予以解决。204年,我县新增建设用地按省、市分解下达的计划申报落实,没有超计划报批用地。

4、耕地保护制度情况

204年我县将耕地保护列入了政府目标考核,建立了耕地保护奖惩办法、耕地质量建设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等工作制度。对农民建房实行了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严格控制建房占地面积等工作措施。

二、主要做法

、强化耕地保护的领导,出台相关文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耕地保护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打击和制止违法乱占滥用耕地的违法行为。

2、守住基本农田“高压线”,确保我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我县204年已签订了三级耕地保护责任书,分别是市政府与县政府、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落实了耕地保护的责任目标,同时通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标注的形式,将确认的基本农田面积、位置和质量落实到农户,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掌握基本农田变化情况。我县已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300多份。

(2)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公示制度、动态监测制度、信访举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统计报表制度、标志牌管护制度、严格审批和占补平衡制度、保护考核奖惩制度等。同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对县域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进行动态巡查,乡镇国土资源执法中队对本辖区内的耕地进行动态巡查,设立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室,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查后必有结果。做到了“户户有保护责任,人人有保护义务”的全民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氛围。

3、群策群力,确保土地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

我县把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作为保护耕地的重要举措。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动态巡查制度,聘请村级土地监察信息员294名,逐步建全了县、乡(镇)、村土地动态监察网络,对各乡镇村的用地信息有效实行监控。二是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积极与法院、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协同办案。涉及占用耕地的违法案件都能抑制在萌芽状态,一年来没有涉及占用耕地的违法案件。

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差距,如个别群众和干部素质不高,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监察阻力较大等等,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力争把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1-09 2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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