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2014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bsp;204年为维护市场经济持续,促进公平竞争,真正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根据《**市204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和《204年畜牧兽医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市畜牧部门积极响应,认真落实。紧密围绕兽药、畜禽养殖、屠宰、诊疗等须经畜牧部门许可而未经许可或许可失效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4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总结汇报如下。

&bsp;&bsp;一、主要任务

&bsp;&bsp;、制定切实可行的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实施方案。

&bsp;&bsp;2、对全市兽药及药物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bsp;&bsp;3、对动物养殖小区(场、户)、畜禽规模饲养场实行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bsp;&bsp;4、规范和完善屠宰场监督监管工作。

&bsp;&bsp;5、规范和查处动物诊疗活动。

&bsp;&bsp;二、完成结果

&bsp;&bsp;、204年对全市兽药及兽药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目前我市共有兽药经营店6家,自202年开展GSP认证工作以来,通过不断的整改,**市现有2家兽药经营店已通过认证,取得了《兽药经营许可证》,另外3家正在整改过程中,作为第二阶段的重点整改对象,在限期内如不能达到标准,将做为取缔对象坚决予以取缔。204年组织执法人员对兽药市场进行共32次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起,收缴假劣过期抗菌素类、驱虫药类、消毒药类等总计69个品种740盒(袋),价值金额485689元。我市兽药店全部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兽药的一家。

&bsp;&bsp;2、对动物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截止204年上半年,我市辖区内已通过审核已建成或在建的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68家,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就是针对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进行规范化的监管,帮助和督促建立健全养殖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养殖档案建设。针对即没有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又不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的养殖户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要求强制停止其饲养牲畜。

&bsp;&bsp;3、屠宰场监管情况,**市现有屠宰场(点)4家,分别是长河牛羊清真屠宰场、红柳家禽清真屠宰场、奥科大伟生猪屠宰场,均为通过自治区认证的定点屠宰企业,由**市畜牧兽医局直属单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检疫员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另外家是回城阿特兰牛羊清真屠宰点,由回城乡兽医站派驻检疫员实施检疫。以上屠宰场(点)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并通过审核领取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通过检查监督,未发生无《动物检疫证明》进行屠宰的违法行为。

&bsp;&bsp;4、规范和查处违法动物诊疗活动,**市共有动物诊疗门诊3家,经营情况良好,3家动物诊疗门诊都办理了《动物诊疗许可证》,具有《执业兽医资格证》、《助理兽医资格证》从业人员6至8名。但各动物门诊规模小、设备差,对一些复杂病症或外科手术,难以进行治疗。为提升我市动物诊疗水平,将进一步对其进行支持,督促和鼓励经营者加大投入,扩大规模,增加必要的诊疗设备。

&bsp;&bsp;三、存在问题

&bsp;&bsp;、无照经营隐蔽性强。一些无照经营者在居民住宅、生活区从事经营活动,有些经营者一辆车就是一个移动兽药贩卖点,因其规模小、目标小,经营地点不固定,导致很难被发现,给执法带来困难。

&bsp;&bsp;2、查处和取缔工作执法难。一些养殖场,在建设初期,没有经过市政规划,或属于老养殖区,现在取缔工作难度非常大。

&bsp;&bsp;3、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由于动监所涉及工作面比较大,尤其监督科管辖内容复杂,相比较人员就比较短缺,面对复杂繁重的任务,工作人员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督查检查就难以面面俱到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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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1-08 18: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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