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安排和部署

按照省供销社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结合供销社机关和直属企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市供销社204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二是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4年“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研究和工作部署。三是要求各企业深刻领会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覆盖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租赁业主,抓好集中宣传、集中整治,务求实效。

二、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市供销社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期间,一是连续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专题会、紧急工作会,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加大了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督查工作力度,督促直属企业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确保企业安全稳定。三是直属企业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增添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将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和市上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贯穿落实到整个生产、经营工作中。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有序的舆论氛围

为推进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序开展,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再次组织观看了《沉重的代价,深刻的教训》安全生产电视专题片。各直属企业充分利用广播、宣传专栏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搞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并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和各租赁业主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是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加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并亲自带队参加了市安委会、江阳区北城街道、社区组织的大型“安全生产月”集中咨询日宣传活动,向市民散发宣传资料。三是市社机关和直属企业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2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工作要求,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共举办培训班4期(其中在6月举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培训一期),开展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4次,办墙报8期,印发资料4000余份,提高了全员安全法律法规意识。

四、强化工作措施,彻底整治安全隐患

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展,我们认真开展了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一是印发了《市供销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发各企业贯彻执行。二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企业经理学习了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办关于认真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社领导进行了强调。三是市社主要领导参加全市安委会对区、县烟花爆竹安全运输、存储、经营的大检查。四是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清理。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各直属企业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统一的疏理,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时限。五是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督促烟花爆竹经营重点行业,人员密集的沱江市场重要场所,严格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实施工作步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汛期、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管和防汛物资的储备。坚持做好重要节假日领导带班和值班登记、报告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信息畅通,随时做好安全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18 23: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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