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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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8年工作安排,区人大财经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自5月上旬开始,对我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发改委、区规建局、区市管局等6个部门的相关情况汇报,征求了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分析和研究,形成本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历程
2000年8月,我区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原xx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中心)成立为标志,正式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分为九轮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空间上的集中办公,即代办制服务。各职能部门安排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大厅,负责行政审批的受理工作。进驻政务大厅的各个部门窗口并没有实质的审批权,只承担了受理权和送达权,相当于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传达室”、“收发室”,即在政务大厅受理,再到主管部门审批,最后回到政务大厅送达。这种做法,使审批对象无需在各个部门间来回奔波,可以在一个集中场所完成与所有部门的接触,但人为的增加了审批环节和时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办事效率。
第二阶段,职能部门内部审批的集中,即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这种做法,使审批事项不用在一个部门内部多个业务机构之间轮流辗转,有效解决了内部机构之间职责交叉、互相扯皮的问题,但“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放责不放权、明放暗不放”,两头受理和明进暗不进的“体外循环”现象依然存在。
第三阶段,行政审批向网上集中,即网上审批。在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将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电子监察到位,实现“三集中、三到位”①。目前,我区已构建网上审批系统,涵盖2个部门77项行政许可权。但由于网上审批系统与各部门业务平台之间未实现数据共享,导致实际运用效果不佳。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区把增强行政效能作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核心,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经过多轮改革,累计减少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4项,占原来审批事项总数的4%;下放镇(街办)审批事项27项,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36项。精简后,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共有77项,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二)不断创新审批模式。由职能部门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授章、授责”,全权负责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业务审批,极大提高现场办结率。207年,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62件,办结率为00%。如:区地税局推行“免填单”服务;区市管局实施企业登记“网上办”,实现了企业登记“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效能得到了有效提升,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三)再造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审图和部门联动的方式,促进了行政审批整体提速提质增效。改革前,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手续办完最少需要3个月,有的甚至更久,现在项目发证一般在3个工作日(联审受理后)之内;全区单项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由676个工作日,压缩至343个工作日,提速达337%。
(四)延伸审批服务网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xx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收集、整理了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各镇、街办公共服务事项共计55项。通过统一的行政审批网,实现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与区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对接,把政务服务延伸至镇级便民服务中心。
三、困难及问题
(一)一些部门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审批服务事项应进不进,存在“集中不到位”“两头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目前共有7个部门成立行政审批科并整建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率为8%;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事项进驻率为64%。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临时聘用人员多(占进驻人员总数的66%)、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多、无行政审批执法权人员多,业务骨干少。
(二)数据平台互联互通还存在障碍。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省政府统一建设的网上审批系统与各单位专业系统数据不能对接,使用过程存在二次录入问题。如市管、规建、不动产等系统多是在省级层面甚至国家级层面构建的,无法对接,也无法集中审批,导致透明、高效、规范的网上审批覆盖面还不够广。
(三)审批体制机制还不够通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职能部门的集中办公场所,审批权属于各职能部门,无人事权、审批权,只起到履行监督协调作用,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受部门指派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其人事关系、工资福利、行政管理在各职能部门,日常工作纪律管理在行政服务中心,造成“管人管事脱节”。
四、意见和建议
一是持续增强审改协同化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多方利益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在各层各级持续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更需要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凝聚方方面面力量,综合施为、协同推进。要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关系:一是顶层设计和落实到位的关系。208年5月28日,在原xx市行政服务中心基础上成立的xx市行政审批局正式运行,宣告xx进入“一个窗口”办证时代。因此我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注重与上级改革的协同衔接,确保稳健有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工作推进机制、监督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切实防止部署一个要求、落实另外一个模样“两张皮”现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不走样、不走偏;二是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的关系。要加强职能转换后履职理念、内容、方式变化的教育和引导,进一步厘清“谁审批谁监管”“只审批不监管”“不审批也监管”事项和责任要求,切实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怪圈现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和要求,真正推动审批型政府向管理服务型政府转型。三是规范审批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落实足够的责任担当,切忌过分强调程序合法合规而影响审批绩效,真正放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发展的积极成效。
二是持续推进审改标准化建设。要将先进的行政管理方式和理念植入到行政审批环节,通过建立规范科学的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来规范政府的用权行为。一要推进审批环节标准化。总结建设项目审批成功经验,探索推行区域性联合评价,全面形成“一窗式”审批服务模式③,不断提升即办即结率,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二要推进网上审批标准化,延伸拓展实体大厅功能,依托现有的审批系统,探索建立全区一体的行政审批智能化平台,推动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透明化、公开化。三要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强化部门责任清单编制落实,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厘清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
三是持续深化审批服务配套改革。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改革的耦合性、整体性,要协同加强相关领域配套改革,不断巩固和提升审改工作成效。从内在看,要继续深入推进审批流程创新,认真研究审批过程中出现的互为前置、交叉审批等问题,积极探索切实可行解决办法,加快项目审批速度。从机制看,要全面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从审批来看政府是“有限”的,从监督管理来看政府则是“无限”的。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服务向“宽审批、严监管”转变。从外延看,要积极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结合审改工作深化,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指导思想,适时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大对涵盖面广的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等事项改革力度,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切实巩固审改工作成效。
四是持续加强审批平台体系建设。规范统一的办事平台和公共服务窗口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能力的重要保障。要加大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投入,高标准建设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单位和窗口设施,不断提高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水平。要加快推进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包括金融、商事登记、税费缴纳等所有信用信息类别、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库和共享平台,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在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内部流转,推动信息资源交互共享。要规范基层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优化整合乡镇(街办)、基层站所的审批服务职能、为民服务资源,加强对乡镇(街办)、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的指导、协调与监督,规范和加强基层“代办员”队伍建设,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打造上下联动、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
注释:
①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②一枚印章管审批:由国务院批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一个部门行使。
③“一窗式”审批服务模式: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流程,将多个部门窗口的受理发证环节归结到一个综合窗口,各部门原有进驻窗口改为行政审批后台进行审批工作,形成一体化的对外审批服务模式,着力解决群众“多头跑”、工作人员“忙闲不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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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29 19: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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