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专题5篇

第一篇: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一、市基本概况

市位于省东北沿海,面积88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4公里,水陆交通便捷,沈海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温福铁路、将动工建设的宁武高速公路、规划中的福泰高速公路和宁衢铁路交叉贯全境,构成铁路、公路立体交通体系,并将成为沿海通向内陆省份的重要通道。产业特色明显,工业形成了以三个主导产业,即电机电器、船舶修造和以茶叶加工为主食品加工业,电力、冶金铸造、建材、医药化工和包装印刷为特色的地方工业体系,2009年生产总值4739亿元,增长26%,跃居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第三位;工业总产值24888亿元,增长3%,省2009年县市国内生产总值前20名+人均GDP市位于省内第十二位。

二、市房地产行业前景

政府发展思路:按照“强化中心社区,建设小城镇集群”的发展思路,“十五”期间,以建设中心市区为主体,中心集镇为骨干,加快了南部“金三角”城镇群的建设和以国道04线、省道小浦线、枫湖路为轴线的城镇带发展。初步建立起了有利于增强城市整体服务功能、有利于生产生活、城市市容美观、市政设施较完善的中心城区和布局合理、交通便捷、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小城镇群。通过中心城区和小城镇群的功能互动和优势互补,为建成城市化水平较高、辐射能力较强、规模较大,集政治、经济文化为一体的港口工业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础。

市人口60多万,城区20多万人口,人口占宁德市的/5左右,GDP占宁德市的/4左右,工业总量占宁德市的/3左右,是宁德市的经济中心城市和闽东工业重镇。庞大的人口基数本身就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居住消费、投资的市场。20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五点:是建管力度不断加大,城市面貌得到改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镇化水平达472%,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富春溪两岸、坂中片区、南湖旧城片区、赛岐镇区、甘棠镇区控制性详规以及溪尾镇、溪柄镇、晓阳镇总体规划编制。该点突出表现了市为促进海西建设打造文明城市的合理规划,从中领悟到市合理规划中加快了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在这人口密集居住的城市,房产做为可增值性固定资产的投资及有效的利用、合理的市场资本运作,促进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市政府“十一五”规划草案中加快城市建设争取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3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面积达80平方公里,市区人口达3万人。

三、市房地产行业市场调查

、房贷市场余额: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的迅速发展,08年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9年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00年-5月份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随着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危机的远去,经济的快速回升,从以上数字可体现出房贷市场的活跃性。部分已经抵押按揭于各大银行的房产,随着房价的上升,资本的市场最大化合理利用,均可能提前还贷以该司00%抵押担保的形式有效的、最大程度的利用固定资产。

2、个人经营性贷款附房产抵押

市以三个主导产业,即电机电器、船舶修造和以茶叶加工为主食品加工业为主要经济产业。随着三大产业的快速发展,企业家的有效资本运作,08年个人经营性贷款附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9年个人经营性贷款附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00年-5月个人经营性贷款附房产抵押贷款额为万元,同比上年增长%;该部分抵押贷款附于个人经营性贷款当中审批过程烦琐、手续复杂等问题,现可用于该司做为00%抵押担保贷款,使其资产最大化合理利用本文来自:http://p/Artl/zhb/dyb/2040/583498htl

第二篇:县房地产市场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府近期调研工作的安排,我局对目前我县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作了详细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分析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奋力跨越争进位,富民强县快发展”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下,全县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大,房地产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保持市场供需总量平衡、供求结构基本合理,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的态势下,全县房地产市场呈现快速运行的良好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项目施工、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主要指标快速增长。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为拉动我县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截至目前,我县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已有7家,“十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63亿元,建设花园、锦华苑、公园、城南、金都、金明寓、栗园、金星等成规模小区8处,开发商品住宅6200套、56万平方米。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居民的居住生活水平,为我县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

目前我县房地产业处于相对平稳的发展时期,各类型楼盘销售情况良好。建筑类型方面,已建和待建楼房以砖混结构为主,框架结构楼房所占比重逐渐上升;楼盘品质不断提升,居住环境日益改善。20*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同时,我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品质得到了不断提升,购房户的居住环境日益改善。住宅小区的环境和品位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加大了居民对住房消费的吸引力。消费结构方面,主要以00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楼房为主,90-00平方米的小户型销售情况良好但数量较少,仅占年度开发量的25%左右。

总体看,20*年我县房地产需求增长速度将低于20*年,房地产供求形势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价格涨势将趋向相对稳定。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抑制房地产非合理需求的力度加强,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等调控措施的实现以及二级市场的扩大,我县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结构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主要消费需求是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乡镇机关工作者及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成为购房的主力军;同时,个体从业者、私企老板及企业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对高档住宅的需求也将有所增加。商品房购买对象以个人购买为主,投资商尚未大量出现。房地产市场是否健康,一个重要标志是看市场化程度如何(特别是个人购房比例)以及投资性购房的比例。20*年,从购房者购房的动机来看,我县城区购房者中,购房用于自己居住的比例达到93%,以投资为目的占7%,而纯属投机炒作购房的比例尚不到2%,说明我县整个房地产市场并未出现大量投机者,整个销售市场处于自然销售状态。

预计房屋价格在较旺的实际需求的支撑下将继续上涨,涨幅经历了20*年爆发性增长之后,将趋向平稳,全年增长速度预计将小于20*年水平。20*年全县普通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280元/2,同比上涨65%。受土地价格、建筑“三材”价格上涨和小高层商品房投放量的增加,以及商品房配套设施,环境建设档次提高等因素的影响,20*年全县商品房平均售价涨幅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市场供给与需求同步增长,商品房价格与商品住房价值基本相符,价格与价值之间并未形成较大的炒作空间。我县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没有呈现“泡沫”,并且还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

20*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亿元,比上年增长98%。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7%,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个百分点;对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7%,拉动全县dp增长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已经逐步发展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房地产业为地方政府开辟了财源,每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超过了6%。拉动了社会总体消费的增长。20*年,房地产销售收入3亿元,按拉动消费系数4计算,拉动其他消费额82亿元,两项累计达到32亿元。同时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5000余个。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住房供应结构不够合理。中高档住房供应量过大,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供应偏少。9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商品房供应量不足三成,严重供不应求。由于近年来我县商品房价格上涨较快,而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幅远赶不上房价的涨幅,广大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楼兴叹,希望能多推出经济适用房以及小户型楼房,以满足部分弱势群体的购房需求。

2、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包括商品房预售和销售、二手房转让、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备案、开发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开发经营许可、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开发建设条件与施工许可、房地产信贷等。房地产业涉及的十多个税种,由国税、地税、财政分别征收,计税方式复杂,征管难度大。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是能够很好地解决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增加透明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监测市场运行的动态变化提供依据,有利于调控市场本文来自:http://p/Artl/zhb/dyb/20092/30772sp

第三篇: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十余个部门,在前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2月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3号,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提出了六方面政策措施。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明确了2009?2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目标以及政策措施。《意见》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一是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和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等方式,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解决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三是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

同时强调,2009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一年,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新增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在此基础上再用两年时间,解决487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60万户林区、垦区和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到20年年底,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基本解决240万户现有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2009年到20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二)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为确保3年任务顺利完成,《意见》提出,中央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商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三)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截至2008年9月,全国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2000多亿元。一些地方和部门建议,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加快住房建设,解决部分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问题。考虑到住房公积金是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可以与住房建设适当结合。为此,《意见》提出,为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同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试点方案。

此外,《意见》提出,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规划。

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改善型自住房是现阶段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也在商品住房市场中占主导地位。这一部分需求的释放,对改善住房条件,拉动成交量和扩大内需都有很大的效应。为此,《意见》分别从信贷和税收两个方面提出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措施。

(一)信贷方面。突出了鼓励自住、支持改善、防范风险的原则,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意见》提出,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二)税收方面。主要是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意见》规定: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本文来自:http://p/Artl/zhb/dyb/20090/282874sp

第四篇: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近年来,*地区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但是,通过我们检查发现,房地产行业存在需要资金量大,经营周期长,预收预付账款多,经营方式多样等经营特点,由此,也隐藏着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堵塞漏洞,探讨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之间合作建房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目前房地产行业己形成多种开发形式,有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形成所谓的合作建房或名义上的代建房。按照税法规定,合作建房的双方均发生了销售行为,应分别交纳销售房地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相关税收,应该申报纳税。但在实际生活中,合作双方常常不申报纳税。瞒报了这部分销售收入,偷逃了税款。

(二)以开发房屋抵顶所欠建筑商款项,不入帐,不做收入。只在企业内部财务报表中体现,致使企业少计了应税收入,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以房屋抵顶拆迁户补偿费、银行借款本息、支付工程款、获取土地使用权等不计收入,偷逃企业所得税。

(三)销售款长期不结转或少结转收入。房地产开发商长期将销售款、预收定金、房屋配套费等挂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帐上,不与帐面的成本、费用配比结算,造成帐面无应税所得或亏损,或者以实际收到款项确定收入实现,偷逃企业所得税。分期收款销售,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以未清算、未决算为由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的价格销售开发产品,从而达到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虚开发票减少计税依据,实现“双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确定售房收入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购房者以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缴纳契税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可见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是双方缴纳税款的计税依据,故双方协议少开或不开销售不动产发票,实现所谓“双赢”,实则是实现应纳税款的“双偷”。

(五)代收款项偷逃税。将在销售房产时一起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不按价外费用申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将收取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列“其他应付款”,年末不申报纳税。

(六)“收入实收不转”直接抵减应付工程款,偷逃税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施工方延误工期等原因收取的罚款收入及投资方对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付施工方优良工程及提前竣工奖励收入不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而直接抵减应付工程款,从而减少会计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

(七)与关联方企业之间互转收入和费用。与关联方企业之间,特别是同一地址办公的关联企业之间,由于业务往来频繁,利益关系密切,互转收入和费用存在着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隐蔽性,导致企业最终多计费用或少计收入,偷逃税款。

(八)多列预提费用。一些企业采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帐目调整当期利润。特别是预提“公共配套”费用数额大,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不及时结转配套工程成本,对多提费用的余额不及时调整、冲减商品房成本,而是长期滚动使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甚至有的企业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仍继续计提或重复计提“预提费用”,借以偷逃税款。

(九)虚列或者虚增成本费用,偷逃企业所得税本文来自:http://p/Artl/zhb/dyb/200906/26637sp

第五篇:统计局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从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看,一方面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保持适度增长;另一方面存在销售下降、市场信心不足等影响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关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一季度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情况

(一)开发投资保持适度增长,增幅明显回落

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009亿元,同比增长25%,比全省平均增幅低0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回落447个百分点。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58%,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施工规模出现下降,开发结构仍以住宅为主

一季度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6276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7%。从开发结构看,仍以住宅为主,住宅施工面积为554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7%,占全部房屋施工面积的883%;商业用房施工352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9%;其他用房施工32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4%。

(三)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加大

一季度,全市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完成77万元,同比增长440%,高于全市房地产投资平均增幅35个百分点;一季度完成经济适用房施工面积9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045万平方米。

(四)房价相对稳定

与青岛、济南等我省较大城市相比,全市房价相对较低,下降空间有限,全国一线城市的房价波动对全市房价也没有产生太大影响,目前房价比较稳定。今年一季度,全市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3863元,其中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367元。

二、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需要高度关注

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全市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明显。一是几年来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进一步显现,“投机”和“投资”现象明显减少,多方需求受到一定抑制,市场人气总体下降;二是全球金融危机对房地产市场的负面影响愈加明显,改变了人们的市场预期本文来自:http://p/Artl/zhb/dyb/200905/98329sp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3-19 18: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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