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情况调研

农村妇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她们的健康状况如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家庭幸福息息相关。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扎实做好农村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xx妇联对全市农村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bsp;&bsp;&bsp;一、基本情况
&bsp;&bsp;&bsp;从0月中&dsh;&dsh;月下旬,xx妇联分别对全市9个县市区、8个乡镇、32个村和有关单位进行了调查,共发放问卷560份,回收552份。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发现目前全市农村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bsp;&bsp;&bsp;xx市九个县市区有8个县区分别从2006年到2009年正式启动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共投入普查普治资金60余万元,截止今年0月20日全市03个乡镇,有76个乡镇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治,2009年共普查妇女29885人,占适龄妇女人数的388%,患病99867人,患病率为448%,其中患慢性宫颈炎32328人,占患病人数的2862%;患阴道炎7080人,占患病人数的37%;患乳腺炎的524人,占发病人数的2382%;患传染病的53例;患生殖疾病的262例;并查出患宫颈癌5例,子宫肌瘤及卵巢肿瘤42人,占患病人数的549%;发现癌前病变人,已确诊为癌变或乳腺癌的5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农村妇女患妇科疾病的比例较高,患病情况严重,严重危害了农村妇女的身心健康。
&bsp;&bsp;&bsp;二、原因分析
&bsp;&bsp;&bsp;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少数县、乡镇领导不够重视,导致宣传发动留有死角,有的边缘村组没有得到通知,宣传资料没有发放到群众手上,使部分在家的妇女同志没有及时普查普治,甚至还有一个县根本没有开展普查普治。
&bsp;&bsp;&bsp;二是普查经费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根据妇女妇科病普查以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早期发现危害妇女生命安全的恶性肿瘤为重点的要求,经过卫生部门测算,普查成本费用至少为30元/人。如果xx市孕龄妇女按8万人计算,开展一次普查就需经费540万元。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农村妇女妇科病普查全部实行免费,所需一次性医疗耗材费用由政府补助。而政府补助却很难到位,所以承担机构工作压力很大,积极性不高。
&bsp;&bsp;&bsp;三是部分农村育龄妇女思想观念滞后,自我保健意识淡薄。部分育龄妇女对防止生殖道感染的认识水平低,对生殖道和乳腺疾病的危害认识不足,故对普查需求不高,认为有病才治病,忽视预防保健。有的农村妇女对开展妇科病普查有害羞之感,还有极少数农村妇女存在着扭曲心态,认为开展妇科病普查是卫生部门要&ldqu;捞钱&rdqu;了,对政府的惠民政策认识不够。
&bsp;&bsp;&bsp;四是由于医疗技术人员紧缺、技术水平较薄弱、设施设备较落后,影响妇科病检查质量。特别是县级妇产科技术人员较少,很难组织一支技术强硬的检查小组长期到乡镇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现在基本每个县都由妇幼保健院承担普查工作任务,由于人员非常紧缺,必须加入乡级技术力量才能够勉强完成任务。因此,由于各方面原因导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妇科病检查质量。
&bsp;&bsp;&bsp;五是家庭贫困患病妇女得不到及时医治。有的即使参加了普查,并查出有异常情况,但由于家庭贫困等原因无钱医治,不得不拖着,不能及时治疗或得不到彻底治疗。
&bsp;&bsp;&bsp;六是普查普治工作不规范,有些民营医疗机构也打着免费的旗帜在村里检查,小病讲大病,吓农村妇女,而且索取的妇科病普查治疗费却是很高,所以使部分农村妇女对真正的免费普查抱怀疑态度,而不愿意来检查。
&bsp;&bsp;&bsp;三、对策与建议
&bsp;&bsp;&bsp;一、加强机制建设。妇女病普查工作涉及到经济、技术、管理等多个领域,需要财政、卫生、计生、劳动保障、妇联、工会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因此,加强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在全社会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尤为重要。建议导入考核机制,将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列入到各有关单位工作考核指标中,并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bsp;&bsp;&bsp;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和专题片、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健康知识的宣传,赢得广大妇女群众的拥护和参与,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要按照职责分工,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宣传和培训,通过印发妇女健康知识手册、张贴画、有奖知识问卷,举办妇女健康知识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妇科疾病防治知识,培养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bsp;&bsp;&bsp;三、重视资源整合。充分整合计生、卫生、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的资源优势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减少漏查、重复查的现象。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妇科病普查服务机构管理,对承担妇科病健康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人员实行&ldqu;准入制&rdqu;。明确妇科病普查项目标准,制定普查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加强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服务技术水平,确保筛查质量到位。加强跟踪服务,切实将查治工作做实做细,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
&bsp;&bsp;&bsp;四、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从2007年开始每三年对农村妇女开展一次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xx市有已婚妇7726万人,按人均耗材30元估算,三年普查一次共需经费2300万元。从200年开始,xx市政府要将普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议把农村妇女病普查纳入农民健康工程,政府出台相关文件从机制上解决问题,对普查发现的一般生殖道炎症在门诊治疗的,所需治疗费用由普查对象自己负担,其中发现宫颈糜烂适应聚焦超常治疗的,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中给予一定补偿。患妇女病需住院治疗的按规定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统筹基金报销,从而使妇女病普查落到实处,把这一惠及广大妇女的实事办好。
&bsp;&bsp;&bsp;五、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一是要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领导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小组,统筹安排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二是要逐步建立&ldqu;一档一库一册&rdqu;,即为所有参加体检的妇女填写相关卡(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资料。三是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妇科病普查普治领导小组,把乡村医生或妇女主任(计生专干)纳入领导小组范围,负责育龄妇女的摸底造册工作。四是卫生、计生、劳动、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市、乡、村三级每年要对辖区内农村妇科病普查普治情况、治疗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对患有疾病的妇女进行跟踪追访,督促其抓紧治疗。
&bsp;&bsp;&bsp;六、建立健全贫困妇女社会援助机制。对少数妇科病严重且因经济条件差而拖延不治或治疗不彻底的农村妇女,建议设立贫困人口妇科病治疗救助基金,尽力为困境妇女提供援助,帮助贫困妇女获得及时治疗。
&bsp;&bsp;&bsp;七、严厉打击民营医疗机构所谓的&ldqu;免费&rdqu;妇检。建议政府及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妇女病普查普治的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对民营医疗机构打着免费的旗帜进乡村里进行所谓的免费检查行动给予严厉整治和打击,以提高政府和卫生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信誉度。
  
&bsp;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5 19:11:58
上一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下一篇:儿童慈善需求调研报告
网友评论《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情况调研》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