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十一月、十二月任务分解表(乡镇、街道办)
责任部门
责任人
&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十一月、十二月主要工作任务
各乡镇
人民政府
各乡镇(街道办)乡、镇长、主任
、认真开展“24”宪法宣传日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并将开展的工作方案、信息、图片、总结在2月8日及时上传县法宣办。(如有新安排另行通知)
2、认真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在2月5日前完成207年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笔记的验印工作(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笔记交到县法宣办验印)。
3、2月5日前上传207年乡镇(街道办事处)年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司法所将本乡镇(街道办事处)中“一周一法律顾问”脱贫攻坚“大比武”的资料分村装订成册在2月5日前交县法宣办。
4、完成2篇以上信息、简报、或调研文章并按时上报。
5、在2月5日前将20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资料装订后上交县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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