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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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2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xx区烟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确保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7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xx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生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确保《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落实,减少和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xx区禁止燃放烟花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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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bsp;&bsp;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路分局副局长严文志任办公室主任,xx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大队长陈少辉任办公室副主任,与禁放工作相关的局委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禁放工作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展开,计划落实督导力量,确保各区域组织健全、检查督导到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落实有专人负责,安排有死看硬守的执勤力量,分片包格划分区域并明确观察员、责任人。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造声势,宣传《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bsp;&bsp;&bsp;(二)区综治办:负责组织社区巡防、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做好居民小区禁放宣传工作;并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春节期间的禁放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全年绩效考核成绩。
(三)辖区各公安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事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督促检查工作。
(四)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五)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结婚登记人员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六)区工商质监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七)区卫计委: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医院特殊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八)区执法局:负责做好禁放区内的宣传工作,广泛运用市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开展不间断禁放宣传工作;参与春节期间禁放值勤,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
(九)区教体局: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十)区交通局:负责做好公交、出租车、地铁上的禁放宣传工作;加强长途客车站、地铁站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
(十一)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取证、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区商务局:负责做好加油站、加气站及批发市场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三)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市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市禁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网格员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组织辖区内公安、安监、城管执法局和工商质监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辖区内不留死角。一是要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其中,横幅不得少于20条,板报不得少于0块,宣传页不得少于3000份。二是要在省、市报纸刊登有禁放工作内容的文章,还要通过省、市广播电视进行宣传。三是要在每一个都市村庄回迁小区、居民楼院、物业小区、自然村张贴有《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在每一个社区开辟一个禁放工作宣传专栏,张贴不少于一张的《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放宣传工作,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宣传,掀起一个禁放宣传高潮。积极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小区物业等单位,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横幅、墙报、灯箱、电子屏、广播电视、短信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一是在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居民楼院及物业小区门口要广泛张贴《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和《xx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二是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充分利用展板展示、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三是利用联通、电信、移动信息平台,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主要内容,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强烈的禁放氛围。四是在辖区的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和BRT站台、长途客车站、地铁站以及商场市场、银行的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不断播放禁放宣传口号字幕。
3、实施举报有奖。公安机关要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案件办结后,按照《xx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二)层层落实责任
街道办事处要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订禁放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小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辖区单位和小区物业要积极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批发市场、商业门面进行清查,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勤。
一是207年月27日9时至月28日凌晨时、月28日早上6时至8时、2月日9时至2日凌晨时为重点控制时间,要组织一级网格(所属区直机关)、二级网格(街道办事处)、三级网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网格员、巡防队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佩戴禁放监督员红袖标,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控制,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二是春节期间各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
一是公安分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严厉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三是区工商质监局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四是区安监局强化对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禁放工作督导组,坚持每天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棚架,宣传工作开展迟缓,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每天禁放工作进展情况于当日下午7时前上报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处的违反《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206年2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上报一名办公室人员名单;在206年2月3日之前,各单位要积极查处并及时上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事件,查处的情况将予通报。禁放工作总结于207年2月3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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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xx区人民政府政府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20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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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2-30 19: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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