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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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bsp; 地址:&bsp; 性质:&bsp; &bsp;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bsp; &bsp; 乙方(劳动者)姓名:&bsp; 性别:&bsp; 出生年月:&bsp; 家庭住址:&bsp; 居民身份证号码:&bsp; &bsp;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自XX年2月5日起至XX年8月4日止。期限为6个月。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木工工作,负责甲方维修&bsp; 的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乙方每日工作4小时,每小时工资68元。 第六条甲方每月4日和30日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七条因乙方个人工作效率低导致延长工作时间属个人行为。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九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若甲方情况出现变化,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XX年2月5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bsp; &bsp;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01 2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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