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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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电话:3885484779地址:xx县长征路27号邮编:&bsp;XXXX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地址:邮编: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电话:地址:邮编:

甲、乙、丙各股东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三都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合作开发位于三都县大河镇新政府旁地块(共约400亩)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利润分成、权利、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定义:即对本协议中出现的名词的含义及范围进行确定。

本协议所使用之下列词语除非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协议另

有规定,悉依下列解释:

本协议:指合作成立公司及本地块(约400亩)开发项目合

作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以及现在或将来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2本协议各方:指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方、丙方各股

东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2、合作内容

2202年5月,合作各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与大河镇政府签

订了《大河新区合作开发协议书》;

22注册成立新的项目公司开发该地块,包括投资、建设、土地出

让及经营管理等。

23项目公司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项目法人的变更,并出具

项目法人变更公告。

3、出资及利润分成

3三方共同协商约定,出资本金为万元(每股00万元,该资金作为大河新区合作开发项目的启动资金),甲方出资300万元,于204年6月0日前缴清;乙方出资300万元于204年8月万元于日前缴清。交清入股本金后,于3日内召开股东大会,议定公司章程,选举公司法人、监事、及董事会成员。经过选举并确认的法人于2日内追加出资本金。出资本金必须过半,并于5日内注册成立“三都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2如若公司需要融资,公司法人额外享受公司融资股份,作为公司支付法人的法律承担的责任股份,该股份从各股东出资比例的股份中扣除。(即每股占公司融资股份92%的股份份额,原始股份不

变)。

33大河项目地块征地费约为万元,前期出资为公司原始出资本金000万元(即原始股),后期出资采取自然人出资或融资的方式进行资金注入,自然人出资计入原始股份,融资部分计入融资股份,融资股份不计入原始股份,不占公司股份份额。

34鉴于该项目是通过乙方公关争取下来的,乙方对该项目承担后续的所有官方及民间对项目有利的公关责任,因此从项目公司中提取该项目净利润的5%给乙方作为项目公关费。

35该项目中介费为万元,中介费应于各股东方注入全部资金后0日内由甲方支付现金0万元,余下部分按土地销售达0%后,进行现金支付。

36项目融资股份即以该项目资产由融资方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股份,该股份不计入公司的原始股份,但产生的利润经股东大会讨论一致通过后,按公司股份份额作为公司资产积累或进行红利分成。

37公司赠与乙方的公关股份可按“公司净利润5%股份”进行红

利分成。该赠与“公司净利润5%股份”部分不能作为公司资产积累,如公司决定产生的利润进公司行资产积累时,赠予的股份必须进行货币结算给乙方。但通过乙方公关所产生的任何效益,全部归纳于项目资产后,按股份份额进行利润分成,乙方不得私自额外提出其它要求。


38各股东方须发挥各自的特长,尽心尽力为公司谋取利益最大化。

4、项目基本情况(通过乙方公关后项目基本情况)

4该地块基本情况:

4项目所在地:三都县大河镇片区中部,具体位置及范围

详见附件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42项目规划条件:

A总用地面积:

B土地利用率:不低于40%。

C绿化率:不高于20%。

D基础设施建筑:不高于40%。

E该土地可以分割单独挂牌出让。

43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

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

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44项目用地状况:现状交付。

5、项目的融资

7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

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

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的出资,可以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

构进行抵押融资,任何出资股东以各种借口阻挠或谣言损害公

司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如若出现以上情况的,公司应予

以清退该股东,该股东股本用于承担公司造成损失。

72资金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追加

的股金按原始股计算。

6、盈余分配及损失承担

6项目各方按照协议第3条进行项目的收益分成。

62各按照各自占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份额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

项目的损失。

7、项目的开工与竣工

9项目应于年日前组织项目的开工建设,于205年日前完成项目的竣工;各股东方应积极协助公司

按前述期限完成项目的开工及竣工任务。

8、各方权利和义务

8各方权利

各股东方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现在、将来、本项目、

其它项目等)公司的一切权利。

8该项目经营活动由各股东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公

司的股份份额按公司法及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

权,并形成决议。

82各方享有任何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83各方分配任何项目利益和本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

方股份份额进行分配;

84各股东方享有参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及,共同决定项目

规划设计的权利;

85各方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86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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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8-13 1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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