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填表须知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准确无误。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使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申请单位需提交的其它材料一、业务主管单位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副本)。二、场所使用权证明。出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同意使用证明,租借期必须在一年以上。三、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指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对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的注册资金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开办资金应符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四、章程(打印)。按章程范本制定,须经全体董(理)事会成员或校委会成员签字。五、举办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六、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非单位法人代表的,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登记申请书xx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为了xx,(明确承诺不以营利为目的),拟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现将有关内容申报如下:1、单位名称:2、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20 21: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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