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通告

搬迁通告

&bsp;&bsp;&bsp;为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至金桂大道&ldqu;xx市民之家&rdqu;(xx州消防支队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bsp;&bsp;&bsp;一、时间安排:20x年x月xx日至xx日搬迁调试,x月x日试运行,x月x日正式运行。
&bsp;&bsp;&bsp;二、下列单位为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常驻窗口单位,其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自20x年x月xx日起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不再在原单位办理:
&bsp;&bsp;&bsp;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文化体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市畜牧兽医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公路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消防大队。
&bsp;&bsp;&bsp;三、下列单位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设综合窗口代办:
&bsp;&bsp;&bsp;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处、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市档案局、市经信局。
&bsp;&bsp;&bsp;四、现市行政服务中心(航空路72号)于x月xx日起停止办理一切业务,自x月x日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金桂大道)办理。原市房产服务大厅、市林业服务大厅自x月xx日起整体搬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暂停办理业务,自x月x日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原市人社服务大厅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自x月xx日起暂停办理业务,自x月x日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窗口在搬迁前已受理的审批件办事时限顺延。
&bsp;&bsp;&bsp;五、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作息时间:上午9:00至2:00;下午:30至5:00。
&bsp;&bsp;&bsp;六、需办理业务的人员可在市内舞阳坝、土桥坝沿线乘坐路、22路公共汽车或双层巴士,在航空路、黄泥坝沿线乘坐路、6路、30路公共汽车到火车站转盘附近(桂花树站)下车即到。

20x年x月x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29 22: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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