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冬至”、“元旦”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通知

本 文 由第 一 公 文 网 收集 整理莲山

进一步加强“冬至”、“元旦”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通知

各市管学校、学区管委会、民办学校,巢城教办:

“冬至”、209年“元旦”将至,各种庆典和民间祭祀活动日益增多,烟花爆竹燃放将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巩固208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召开一次教职工会,进一步宣传xx市人民政府208年月日颁布实施的《xx市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公告》相关规定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中的“五个一律”内容。告诫广大教职员工“冬至”期间不得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的公墓、私墓等地燃放烟花爆竹,并告知、规劝外地返乡扫墓的亲友不得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要采用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进行文明祭祀活动。209年“元旦”将至,在参加各种庆典活动时,若发现亲朋好友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要及时规劝、制止,对不听劝阻者要及时拨打“0”举报。

二、各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以“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为主题的主题班会,进一步对广大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三、各校要继续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在2月22日前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进一步宣传《xx市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公告》,将“禁放”工作的相关规定传达到每个学生家庭。“致家长一封信”内容应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场所)、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燃放的时间等,要特别强调“自208年月日起城区凤凰山、卧牛山、亚父、天河、半汤五个街道全域为全年禁止燃放范围(含春节期间)”。各校(幼儿园)“致家长一封信”回执要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四、各校要通过短信、微信、QQ群、LED显示屏、校讯通等载体和媒介,积极宣传并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家长自觉遵守“禁放规定”,自觉遵守所在乡镇有关“禁放规定”,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五、各学区管委会、巢城教办须于209年月8日前要将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致家长一封信”纸质内容(每所中小学、幼儿园报一份并加盖公章)和相关“禁放”宣传图片材料汇总集中报送至市教体局安全科330室;各市管学校、民办学校须于209年月8日前按要求报送,同时报电子档(邮箱:xx)。本次材料报送将纳入208-209学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范畴。

本 文 由第 一 公 文 网 收集 整理莲山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2-20 11:29:04
上一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家公祭日”活动通知
下一篇:学院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通知
网友评论《进一步加强“冬至”、“元旦”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通知》
评论功能已关闭
相关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