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家公祭日”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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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家公祭日”活动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今年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激发大家维护世界和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正能量,缅怀革命先烈缔造新中国的丰功伟绩,继承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8年2月3日(星期四)上午0:00时

二、活动地点

同德县革命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一)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省州驻县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二)参加人员统一着深色服装、校服(少先队员须佩戴红领巾、团员须佩戴团徽、共产党员须佩戴党徽),公安民警着制服,医护人员着正装。

(三)县民政局负责场地布置、音响设备调试以及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献花曲》等相关事务准备工作。

(四)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城关五校每校50名学生参加公祭活动,并统一献唱歌曲《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bsp;&bsp;&bsp;(五)县委宣传部和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bsp;&bsp;&bsp;(六)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之外的其他部门不准备花圈、花篮等。

四、活动议程

&bsp;&bsp;&bsp;(一)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bsp;&bsp;&bsp;(二)向烈士默哀(约3分钟)。

&bsp;&bsp;&bsp;(三)县委领导致公祭词。

&bsp;&bsp;&bsp;(四)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五)仪仗兵向烈士敬献花篮(4个),奏《献花曲》。

(六)领导整理花篮缎带后,大家瞻仰并祭扫烈士墓。

五、现场布置

现场庄严、肃穆、简朴,不挂横幅、会标、彩旗。

六、任务分工

&bsp;(一)县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发放通知以及撰写主持词和祭文,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负责组织。

&bsp;(二)县民政局负责起草活动方案,场地布置(现场站位图),并组织实施活动。

&bsp;(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准备花篮。

&bsp;(四)县公安局负责交通疏导和现场秩序维护以及安全警卫。

&bsp;(五)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少先队员献唱《我们都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做好音响设备(现场歌曲播放、话筒等)保障。

&bsp;(六)县财政局负责公祭活动经费保障。

&bsp;(七)县中队、县消防大队负责礼兵仪仗、花篮护送。

&bsp;(八)县环保大队负责烈士陵园活动结束后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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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2-20 11: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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