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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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处财政所(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财政部和省司法厅、省网信办、省普法办相继转发了《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x发通〔207〕x号),为了认真组织好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我们一起行动
二、竞赛内容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网络安全法等207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参赛方式
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
四、竞赛时间及安排
207年4月—2月为网站竞赛期。其中207年9月—0月为网站竞赛期,为期2个月,共期。207年4月—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每月一期,共9期。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竞赛办法
网站参赛
207年9月日8时至0月3日24时,网友可登录中国普法网(xx)、中国网信网(xx)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正确率达到00%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
2微信参赛
207年4—2月,网友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网友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5题即可参加抽奖。网友答题完毕后,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由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主办,由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法制日报社承办,由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中国长安网、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协办。具体奖项设置为:
网站竞赛结束后,从答题满分的人数中抽取优胜奖5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2微信竞赛每月2日(节假日顺延)从答对5题以上的网友中随机抽取200名优胜奖,9个月共计8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七、工作要求
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处财政所(分局)组织所有财政干部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请将活动参加情况(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赛情况统计表)于8月至2月每月25日前报市财政局法规科。
xx市财政局
207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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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26 2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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