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考试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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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考试通报一:
关于XX年度全市普法考试情况的通报
&bsp;&bsp;为全面落实&ldqu;六五&rdqu;普法规划和20-205年依法治市规划,根据省普法办通知精神和《德州市20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市普法办于20X年月22日至2月6日首次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网上普法考试。现将考试情况通报如下:
&bsp;&bsp;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
&bsp;&bsp;今年市普法办组织研发了德州市普法考试系统,并于月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二○一四年度全市普法考试的通知》(德普法办〔20X〕0号),明确了考试内容、参考人员、考试方式、试题类型、阅卷方式,并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副书记、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满春重同志在考试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对考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的高度,把这次考试作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深化&ldqu;六五&rdqu;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迅速按照《通知》要求,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在时间安排、资料发放、组织培训和自学等方面都采取了具体有力措施。
&bsp;&bsp;20X年2月日,市普法办向市委、市政府做了《关于邀请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视察&ldqu;2•4&rdqu;集中上街宣传活动和普法考试的请示》(德普法办〔20X〕7号)。2月4日,市委副书记满春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洪祥,市委常委、德城区委书记刘长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战士平,副市长董绍辉,市政协副主席马传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尚洪立,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万堂,市公安局局长于松岩,市司法局局长、普法办主任扈建军视察了市实验小学普法考试考点。
&bsp;&bsp;二、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bsp;&bsp;为保证这次考试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市普法办专门成立了考试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对考试时间、参考人员、考试范围、组卷方案、考场设置等做出了周密部署。考试采取统一集中考试与单位自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扩大普法考试的影响力,市普法办还将普法考试复习资料和考试题库同时上传德州市司法行政网和普法考试系统,便于各级各部门组织复习和考试。
&bsp;&bsp;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办公室、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周密部署,严肃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全员参考,提高了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能力。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市第一中学、德州市第二中学合理安排考试和授课时间,集中组织复习和考试。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审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粮食局等单位领导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考试情况向市普法办递交了书面报告。德城、武城、庆云等县(市、区)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对考务工作作出了部署,县领导带头参考。
&bsp;&bsp;三、注重以考促学,达到了预期目的
&bsp;&bsp;本次普法考试,全市共有68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3个县(市、区)2068名人员参加,参考率982%,平均成绩93分,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既检验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又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第一次普法考试,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及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一是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不断强化其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二是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有利于推动全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发挥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bsp;&bsp;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不足。这次普法考试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普法考试不重视,流于形式走过场。个别单位敷衍了事,存在代答试题的行为。二是参考单位人数不符,出现少报或漏报的现象。三是考前培训工作还需更有针对性,由于是首次开展无纸化考试,很多单位考试管理员对无纸化考试软件不熟悉,操作过程中技术层面的困难较多。
&bsp;&bsp;希望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接此通报后,认真对照检查本单位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以此为契机,扎实做好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将我市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为全面落实&ldqu;六五&rdqu;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德州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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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考试通报二:
全市普法考试情况的通报
&bsp;&bsp;为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意识,根据省、市要求,我市认真组织了203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考试。现将普法考试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为了这次年度普法考试扎扎实实,取得实效,改变以往的做法,采取了网上考试的方式。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大多数单位考试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学习要求,认真组织考试。残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科协、物价局、总工会、统战部、城投公司、法制办、人民医院、团市委、民政局、计生委、行政服务中心、台办、党校、三茅镇、地税局、食药监局、交通局、妇联、农委、文联、八桥镇、统计局、文广体局、供销合作总社、侨办、史志办、侨联、工商联、园林处、司法局、法院、油坊镇、西来桥镇、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市人大、国税局、环保局、检察院、审计局等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周密,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bsp;&bsp;二、成绩优良,效果明显。此次普法考试,全市成绩平均为958分、及格率为00%,收到了预期的效果。通过以考促学,既检验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水平,又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是&ldqu;六五&rdqu;普法中期考核之年,是&ldqu;六五&rdqu;普法的第三次考试,也是一次创新性的考试,对于完成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bsp;&bsp;在本次普法考试中,绝大多数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公务员参与学习、考试,及时对普法考试进行总结,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普法考试存在着拖拉现象;二是少数单位存在替考现象;三是少数单位不参加普法考试。希望各级各单位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普法学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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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6-29 19: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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