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夺红旗、创先进、争标兵活动实施意见

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促进各项工作争一流、上水平,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夺红旗、创先进、争标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强力推进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和一线四新战略部署,激励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在实施十二五规划中干事创业,为打造经济强县、文化大县、旅游名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动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夺红旗、创先进、争标兵活动,培养选树一批工作实绩突出、党员群众满意,叫得响、过得硬、影响大,具有示范效应和品牌效应的红旗乡镇(村)、先进集体和标兵个人。  红旗乡镇(村)以17个乡镇和373个行政村为创建主体,重点以党的建设、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等方面的成绩作为评定标准。主要选树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各项工作一流,在实施一线四新战略、建设环首都绿色经济圈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乡镇和两委班子团结有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基层民主制度执行好...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18 11: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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