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筑和谐社会(理论文章)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它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客观规律认识上的一次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关键是我们怎样做。 一、从解决城乡差距入手优化社会结构 中国的社会结构存在两种独立体系,一个是由市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另一个是由农民构成的农村社会,判断处于哪种结构的依据在于持有户口的类别。这种二元社会结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福利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公共事业投入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制度体系。这是由身份壁垒、不平等交换、城市化滞后乃至包括户口等组成的不平等现象引起的。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允许农民工进城,从事建筑、商业及其他服务业,并允许城市中的某些国营企业从农民中招收部分临时工、合同工,其他所有制企业和个体户从农村中雇工也不再受禁止。从此,农村人获得了一个较为自由的活动空间。有人将这一现象称为“推拉现象”。也就是说,农业耕地的有限性与人口压力是迫使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推力,而工、农之间的收入差异则成为劳动力非农化的拉力。在这种双力作用下,农民纷纷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09 2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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